這一次,內情又是如何呢?
伴隨著這種心思,不少媒體都開始向聯邦監管機構吹風,要求這些部門介入調查瑟曦資本的更多運作詳情。
然而,這些鼓動注定無法得逞。
瑟曦資本近期才剛剛確認將總部設立在曼哈頓,在此之前,這家注冊在開曼群島的對沖基金根本就不受聯邦管轄。
至于提議者拿瑟曦資本去年在美國股票債券市場上的運作作為借口,依然很難行得通。
除非是懷疑瑟曦資本存在違規操作,否則,任何監管機構都不可能貿然發起調查,更不可能平白無故地要求一家企業公開其商業信息。
瑟曦資本的運作存在違規嗎?
以去年北美更多金融機構暗中緊盯瑟曦資本的態勢,如果真有違規,早就被捅出來了。即使對自身沒有好處,只是出于眼紅,也有太多人希望看到瑟曦資本倒霉。
結果,什么都沒發生。
如果能夠抓到把柄,順手捅上瑟曦資本一刀,肯定是沒問題。
如果沒有實質性證據,只是因為瑟曦資本盈利太過豐厚就強行發起調查,結果只會灰頭土臉。
西蒙·維斯特洛也不可能毫無還手之力。
既然無法通過瑟曦資本找西蒙·維斯特洛的麻煩,又有人將目光轉移到稅收上。
45億美元現金,按照西蒙·維斯特洛申報的附加權益收入應交資本利得稅28%的稅率,這就意味著超過12億美元的稅款。
超過10億美元的稅款,聯邦歷史上還沒有個人在活著的時候能夠欠下如此龐大的稅金。
而且,維斯特洛顯然沒有立刻將這筆錢轉回國內的意思。
這怎么行!
于是,《財富》雜志的曝光沒幾天,聯邦參議員一位來自田納西州的議員就公開表示除非西蒙立刻繳納這筆拖欠稅款,否則,應該禁止瑟曦資本在美國國內展開業務。
為了推動這件事,那位議員還鄭重其事地向國會提交了一份提案。
要知道,像西蒙·維斯特洛這樣將資本留在海外用以避稅,卻通過種種手段繼續在美國國內展開業務的企業和個人不止一個。如果能夠出臺相關法案,立刻就能為聯邦財政帶來一筆很大的額外進項。
然而,美國的全球征稅策略一直就備受爭議。
為了推動海外資金回流美國國內,每隔一些年,聯邦政府都會通過稅收豁免的形式引導這些資本返回國內。
現在,想要強行通過更加嚴格的法案對企業和個人海外資產征稅,撬動的可絕對不止西蒙一個人的利益。
一旦逼急了,大家又不是沒有反制措施。
美國的海外征稅大致思路是征收高于納稅人已繳稅金額比例又低于本土稅收份額的那部分稅收。
如果聯邦政府做得太過,納稅人完全可以不使用避稅手段而直接把足額的稅金交給海外各國,這樣或許還能獲得相應國家的好感和更多政策支持。
相比起來,交給國內,那是連一朵小紅花都拿不到的。
這樣簡單的道理,明眼人都能輕易想明白。
因此,只要聯邦政府高層沒有全部窮瘋掉,那位田納西州議員的提案就不可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