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被喊去問詢了許多次,又花了三天時間寫完了一份非常詳細的報告,然后,自己的辭呈很順利地算批了下來。
期間也拿到簽證。
11月4日這天,林素和陳晴一起抵達美國。
正值九十年代的出國熱,國內削尖了腦袋想要實現出國夢的男男女女不知凡幾,因此還發生過很多荒唐事,林素身邊不乏一些抱著如此念頭的親朋好友。
偶然從說漏嘴的母親那里得知她即將去美國,竟然還是短短十天不到就奇跡般地拿到了簽證,很多人都過來打聽,對于她放棄國內的鐵飯碗也沒有多少人感到可惜。誰都知道,一旦出了國,別人國家的最低工作,折算成人民幣,都要是國內收入的幾十倍。
這樣一個崇尚敢打敢拼的年代,咬住鐵飯碗不放才是沒出息的表現。
林素內心的五味雜陳卻是無可訴說。
腦海中還經常飄出某個可惡男人的那些話語:我不但要欺負你,還要欺負你全家。
父親已經56歲,還只是一個正處級,又是在相對邊緣的清水部門,不可能會有太大的發展,母親的情況大致類似。
父母這些年其實對自身的前途已經不抱太大期待,只是將希望寄托在他們姊妹兄弟四個身上。
曾經的那個年代,計劃生育還沒有推行,反而在鼓勵人多力量大。
于是,林家一共有四個孩子,兩男兩女。她是長姐,下面還有26歲的妹妹林嵐,23歲的三弟林棟和19歲的四弟林興。依靠良好的家世,姊妹兄弟四個在外人看來都很有出息。二妹雖然沒有像她一樣一直讀到博士學位,也是復旦大學的碩士高材生,而且還提前她一年進入政府部門工作,三弟和四弟一個在北大一個在武大,同樣前途無量。
怎么能讓某個可惡的家伙毀掉這一切?
雖然……大概他也只是說說,不會真的那么做,但,她可不敢賭這一點。
因此并沒有怎么抗拒地就選擇了屈服。
父母對于她出國的事情倒是沒有太大反對,更何況還是為世界知名的維斯特洛公司工作。除了母親難免念叨她的終身大事,擔心出了國,這件事會更加耽誤下來。
母親顯然不知道,自己算是落入虎口。
算了。
不反抗。
犧牲我一個。
飛機降落在洛杉磯國際機場,林素就產生了一種進入陌生世界的感覺。
當初的英國游學,因為完全是國家安排,很多事情都要嚴格遵守規定,再加上身邊還有不少同胞,一年時間,根本沒有多少身處異國他鄉的感覺。
這一次,基本就是孤身一人。
雖然陳晴在出發之前很真誠地和她說起以后要相互照應,但她卻很難把對方當做伙伴。
兩人拖著行李離開機場,很快找到了來接她們的人。
兩男兩女。
兩個男人一看就是保鏢,身材高大,外形彪悍,不知道是不是隨身配槍。
另外一個四十歲左右戴眼鏡的棕發白人女子,名叫安娜·奧布里奇,自我介紹是一名律師。從安娜遞過的名片上,林素看到對方隸屬于‘諾爾曼律師事務所’。
四人中的主導卻是一個比她還年輕一些的女郎,伊莎貝爾·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