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紅,這么早?”
“給你送衣服唄!”
“噢!”
王子凡想起是有這么回事,當時拿到第一筆稿費就委托鐘父幫忙做了一套西服,正好今天派上用場,鐘儊紅好奇打量房間環境,雖然知道王子凡住這里,但這是第一次上門,走了幾句就近坐在床邊,雙手放在背后支撐身體,被窩還是熱的!
“怎么還有一件,買一送二?”
“就算是,也應該是買一送一!”鐘儊紅忍俊不禁笑了:“小學生的賬都能算錯。”
王子凡調笑道:“算上你,不就是買一送二!”
“討厭,油嘴滑舌!”鐘儊紅羞澀,若無其事的站起來。
王子凡對著鏡子整理領帶,皺眉道:“怎么看怎么覺得別扭啊!真奇怪,不知到領帶是誰發明的,多此一舉嘛!”
這個可難不倒鐘儊紅,她是制衣世家,從小耳聞目睹,笑道:“聽說領帶最早起源于日耳曼,日耳曼人居住在深山老林里,茹毛飲血,披著獸皮取暖御寒,為了不讓獸皮掉下來,他們用草繩扎在脖子上,綁住獸皮,這樣一來,風也不能從頸間吹進去,既保暖以防風,后來他們脖子上的草繩被西方人發現,逐步完善成了領帶。另有人認為領帶起源于海邊的漁民,漁民到海里打魚,因為海上風大而冷,漁民就在脖子上系上一條帶子,防風保暖,漸漸地帶子成了一種裝飾!”
說到這里,鐘儊紅惡趣味一笑,繼續道:“在中世紀,英國人以豬、牛、羊肉為主食,而且進食時不用刀叉或筷子,而是用手抓起一大塊捧在嘴邊啃,由于那時候無刮胡子的工具,成年男子都蓄著亂蓬蓬的大胡子,進食時,弄臟了胡子就用衣袖去擦抹。婦女們經常要為男人洗這種沾滿油垢的衣服,在不厭其煩之后,她們想出了一個對策,在男人的衣領下掛一塊布,可隨時用來揩嘴,同時在袖口上釘幾塊小石塊,每當男人們再按老習慣用衣袖擦嘴時,就會被石塊劃傷。日久天長,英國的男人們改掉了以往不文明的行為……”
王子凡胃里翻涌,惡心不已,趕緊把領帶解下來,連西服都嫌棄上了,搖頭道:“算了,還是穿中山裝吧!”
鐘儊紅捂著嘴偷笑,不過看到爸爸精心制作的西服被扔在地上,又有些心疼,蹲下身子撿起來疊好放進衣柜。
王子凡換上中山裝,整理整理衣襟,還比較滿意。
得!以后就穿中山裝了!
鐘儊紅眼睛一亮,心想,老爸說的沒錯,阿凡還真適合穿中山裝,年輕帥氣這是有點,當明星很合適,但是當老板,總給人一種年輕面嫩、不能服眾的感覺,而在中山裝的襯托下,王子凡身上散發著一股穩重氣質,不但帥氣了,還有種成熟的感覺,剛才還輕佻無度的面容,竟然變得莊重嚴肅。
如果昨晚宴會穿中山裝,雷爵坤或許又會是另一番態度。
王子凡伸手在鐘儊紅眼前晃晃,調笑道:“小樣,被哥的帥氣迷花眼了吧!”
鐘儊紅啐道:“穿什么都一樣,沒一點正經!”
王子凡笑笑,看了下時間道:“先出去吃點東西!”
酒店就在廣播道上,也不用打車,吃完早餐走幾分鐘就到夢工廠,還不是上班時間,公司只有吳夢達在勤快打掃,忙得不亦樂乎。
“阿達,早!”
“王先生……早!”
等到王子凡過去,吳夢達才揉揉眼睛,沒看錯,那就是王先生!
鐘儊紅也是夢工廠一員,不過這里沒有她辦公室,因為公司實在太小了,兩層小樓,一層被倉庫占了大半,二樓是辦公室,如果苗喬偉、黃曰華、董剽這些人全都來,連站的地方都沒有,王子凡不止一次想把周圍地皮買下來,擴建夢工廠規模,但都因報價太高而放棄。
天殺的奸商!
一平米竟然開價10萬港幣,也就是說買下這2000多平屁大點地方,竟然要二十多個億!
真是想錢想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