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下之意昭然若揭!我靠,真正的狠角色在這呢!寧志恒暗自翻了翻白眼,這倒是和自己與王樹成說的意思一樣。果然能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人都不是善茬。
“我想搜查黃顯勝的辦公室。還有他的詳細檔案材料,需要走什么程序?”寧志恒在住所沒有什么收獲,把心思又放在黃顯勝的辦公室上。
至于詳細的檔案材料只能在軍方才有記錄。
“這件事我來處理,事不宜遲,現在就派人去搜查。我看就讓石鴻去吧。這次的行動他總要出些力氣,分擔些工作。不然案子結束后,面子上不好看。”衛良弼拍板說道。
石鴻畢竟是衛良弼的人。事后一定要分潤一些功勞的。現在讓他多做點事。將來分蛋糕的時候也有個說辭。看得出來,衛良弼對石鴻還是很關照的。
“這個黃顯勝,你打算怎么審?按程序是要交給刑訊科,要犯必須交給刑訊科關押。這是規定!再說那里的器械齊全,看管起來也方便。”衛良弼說道。
“上次審付誠,用刑過量,雞飛蛋打。這次我去主導審訊,順便監督他們,不會讓他們亂來。”寧志恒點頭說道。
軍事情報處的刑訊科是有兩個職能,一個是配合情報科或者行動科,對抓捕的犯人進行審訊。
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能就是關押重要的重犯要犯,地下室里都是層層關卡,防范嚴密,根本沒有人能夠逃脫。
刑訊的時候由情報科或者行動科的軍官主導審問,當然大部分都是情報科的軍官。畢竟人是他們抓來的,具體情況他們最了解。
動手拷打的是專門的刑訊科人員。
這其中配合之間有時候也會出了問題。就像上次付誠案一樣,情報科的黃韜光監督不力,結果讓刑訊科用刑過量,致其死亡。事出之后,雙方都有責任。都受到了上級的訓斥。
這次審訊寧志恒決定要全程監督,他擔心刑訊科用刑過量,致其死亡。他必須守在現場,以保證能夠隨時提取黃顯勝臨死前的記憶。
這時候敲門聲響起,衛良弼喊聲:“進來!”
進來的正是匆匆忙忙趕過來的石鴻,他本來在北華街蹲守。昨天晚上根本就沒有回家。已經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
可是剛過了一天,就接到通知,人犯已經抓獲。心里不由得有些懊悔。
原以為寧志恒他們是大海撈針,最少也得要十天半個月才能鎖定疑犯。而自己守株待兔,抓獲疑犯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沒想到剛剛過去一天,寧志恒就已經帶隊將人抓獲。自己這邊做了無用功。
這心里不免有一些失落,這件案子必須要積極的參與進來。要顯示出自己的價值。
不然最后寫報告的時候,寸功未立,可就不好落筆了。
“石鴻,正好有一件事情需要你緊急出動。你馬上趕到十一師二團,先找到黃顯勝的辦公室,將他的所有的物品都帶回來。不能耽擱,以防有人收到消息轉移物品。然后再去調他的軍官檔案。次序不要錯,先搜查后取檔案。我會上報科長,通過正規手續通告他們配合你。”衛良弼下達命令。
石鴻精神一振,現在他不怕做事,就怕少做事,立刻領命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