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她臉色驟變:“好甜...”
戴琳斯突然覺得三叉神經一緊:“舔怎么了?拉奇就喜歡這個口味。”
李幸隱隱覺得一場大戰在所難免,他起身說道:“好了,麗莎,你先把東西放一放吧,等會兒我們要去看一場演唱會。”
“演唱會?哪個歌手?還是哪支樂隊?”
“傻子快跑。”
“什么是傻子快跑?”
“哈倫的樂隊。”
李幸從沒聽過哈倫的歌,但他總覺得這樂隊名字帶著些隱喻。
如果他們真的很有天賦的話,這個名字真的可以,有些人看到這個樂隊名就會想聽聽他們的歌。
不管是唱得好聽還是唱得難聽,這樂隊名字都用的上。
好聽的話,你這個聽不懂好歌的傻子快點跑吧!
難聽的話,你這個傻子連這種歌都要聽?快跑吧!
上午十點,風和日麗。
傻子快跑樂隊將在李幸和魔女團面前大展歌喉。
公寓的主廳圍滿了人。
不僅僅是李幸和魔女團,還有包括普度·讓諾在內的工作人員。
“不就是一支小孩樂隊嗎?為何這么大張旗鼓?”讓諾問道。
李幸嚴肅地看著他:“對你來說只是小孩,對他來說是夢想,你能帶著認真的心情用心聽嗎?”
讓諾的眼神就像關愛智障的正常人:“哦吧。”
英格麗德忐忑不安,沒想到有這么多人看。
主唱是自己的弟弟,雖然她不支持哈倫輟學去搞樂隊,可是他也不想看見弟弟在這么多人面前丟臉。
“拉奇,我既想他放棄這件事,又不希望他當眾出丑。”英格麗德說。
“我們這只有不到三十人,如果他真的想辦樂隊,將來要在上萬人的體育館開演唱會,到時候的壓力會更大,如果他真的是做樂隊的料,現在就該表現出相應的才能,你覺得呢?”李幸問。
“對,沒錯。”英格麗德放下無謂的擔憂,滿懷期待地看著哈倫。
他們的越堆只有兩男一女,大胸女朋友是樂手,另一個男的是鼓手。
然后,開始了。
不吹不黑,當哈倫開口的那一剎那,全場都沸騰了。
有些人走調會走得很尷尬,有些人走調會走得跟搞笑。
哈倫屬于后者,他一開口就讓人覺得他是來搞笑的,于是大家都笑了。
英格麗德雙手捂著嘴巴:“太棒了哈倫!”
“我就說吧?”李幸笑道。
英格麗德激動地說:“我看他想做樂隊就讓他做樂隊吧,我相信他很快就會放棄的,我們可以先幫他請幾天的假!”
“對,就是這樣!”
“你可以讓他知難而退,同時又不用做殺死他夢想的兇手。”李幸笑道。
英格麗德連連點頭,對著嗨上頭的哈倫叫了聲:“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