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魯迅先生今天還活著,不知道會對人們關注的一件案子寫一篇什么文章,或者對媒體發表怎樣的言論。
也許,魯迅先生會“罵醒”那些沒有良知的人,但現在當事人到底有沒有良知,還不清楚。
有人說,她躲在屋里明知道外面是前男友,但自己害怕不敢出去,也許這是事情真相,如果這是真相,那么,由于害怕而不敢出去,也屬于人性。
因為看過很多類似,兇手行兇時,群眾沒有人會出手相救,單單是冷眼旁觀,或者是趕緊逃離現場,這在魯迅筆下,屬于麻木不仁。
看似激動憤怒的群眾,也有可能是把此類事件當成茶余飯后的談資,因為他們除了轉發一下八卦公眾號文章,其余的什么都沒有做。
如果轉發者屬于有良知的那部分人,我相信,他一定會在路上敢于扶老人,不亂丟垃圾,遇到壞人做壞事的時候見義勇為等等事情。
而且,大部分群眾是很容易被煽動的,所以,我們要盡量先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再說話,因為大多數公眾號發表的東西,都屬于道聽途說,不是現場目擊者。
不是現場目擊者,就暫且先不要以“鐵定”這個詞語來定義事件。
聲討是可以的,但不要喪失理智,千萬不要沖昏頭腦做過激的事情。
今天在朋友圈瘋狂轉發各類批論文章的群眾,大概都屬于吃瓜群眾,因為大多數公眾號發表的文章很有可能都是口口相傳。
看過一篇報道,然后就編輯一下,添油加醋,尤其是媒體類,不渲染一下都不好意思往出發。
甲看到報道然后編輯一下加入自己的觀點然后發布公眾號文章,乙看到甲的文章,也有自己的觀點,然后編輯一下發布,丙看到乙的文章,也有自己的觀點,編輯一下發布。
以此類推,最后,事情越傳越玄乎,這就是發酵,文章所描述的情況似乎離事情的真相越來越遠,越來越遠,觀眾跟著一頓批判。
前一篇文章說過,我們要辯證的看問題,說了這么多,并不是為當事人辯解,畢竟我不是她的律師,我不認識她,她也不認識我。
但從公正法治的意義來說,泄露她人個人信息,讓全社會的人聲討她,并不是一件多么明智的事情。
愿逝者安息,法律會給死者一個交代,對于活著的這位當事人,但愿能勇敢一些,幫助警察、幫助法官、甚至是幫助社會,給我們一些正義。
另外,看到有些報道,說死者樂于助人,可能死者身體力行幫助朋友,因為一些報道說當事人曾聽到朋友在外面和兇手激烈爭吵.
對此,我們還是想說,要遠離情緒消極或者有某種傾向的人,面對這些人的時候,盡量要保持冷靜,不要與對方發生沖突和過激行為,就像我們時時刻刻在街上會遇到的一些路怒癥,他們會對我們施暴,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首先要保持冷靜,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如果與之發生沖突,很有可能就會發生意外。
其次,朋友之間,有些私人的事情還是盡量不要干涉的好。
尤其是女性,現在好像流行閨蜜熱,閨蜜之間干涉對方男女朋友感情的事情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