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蝶女士,你的臉真大。”周宏堯氣樂了:“你不知道我為何要離婚嗎?”
“我不知道。”藍蝶不認為周宏堯有自己換女兒的證據,因此想要硬挺。
然而周宏堯打開了自己面前的一份材料:“法官先生,這是十七年前,我女兒出生時候的照片和情況。
包括這位藍蝶女士和人做交易的記錄。
藍蝶女士,親手將自己的女兒換成了她初戀親人的女兒,也就是在觀眾席的那位周靈馨小姐。
她并且聯系人,以三萬元的價格,讓人將我的親生女兒丟到了孤兒院門口,這是當初一個攝像愛好者無意中記錄下來的畫面。
當時那位攝像愛好者還以為是某個窮苦人家,養不起女兒,才不得以將孩子送到了孤兒院,因此將這張照片給了孤兒院的院長,以備孩子長大后可以根據這個線索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
是我去孤兒院了解情況時候,院長提供給我的。”
周宏堯淡淡道:“考慮到各方面的原因,我不要藍家的財產,我只想跟我的親生女兒一起過日子,所以才提出了離婚,還請法官判我和藍蝶女士的婚姻無效。”
一旁工作人員將周宏堯的證據提供給了法官,法官認真看了后,心中對藍蝶的觀感更加的不屑。
竟然為了初戀情人,將自己的親生女兒舍棄,這是怎么樣的喪心病狂。
當然,這是法官自己心中的想法,臉上依舊是面無表情的神情,看著藍蝶道:“被告對這些有什么反駁的嗎?”
說著讓一旁的工作人員將這些證據給藍蝶看。
藍蝶看著照片和資料,臉色蒼白,她真的想不到,周宏堯竟然真的找到了證據了。
她深深吸了口氣,隨后道:“就算當年的事情我做錯了,我也說了,你將她接來,我一定像對靈馨一樣對她不就好了。”
周宏堯微微一笑,笑容滿是譏嘲:“藍蝶,你忘記了一點,周靈馨不是你的親生女兒,被你扔掉的才是你的親生女兒。
你第一次剝奪了我女兒養在身邊的權利,第二次還要剝奪她享受親情的權利。
這樣的你,根本就不配做她的母親,我周宏堯的女兒不是誰都可以欺負的,至少你和你的‘女兒’是不能欺負的。”
周宏堯對于藍蝶說的女兒兩個字的聲音特別的重。
藍蝶不認為自己有錯,她看著周宏堯:“靈馨從小養在我身邊,她從那么小就由我一點一滴的帶大,我是不可能讓她離開的。”
“所以我帶著我的女兒離開。”周宏堯直接道:“這樣兩全其美的事情,你現在又為何反對。”
藍蝶抿著嘴,此刻她也知道,她說什么錯什么。
袁律師一旁作為代理律師開口道:“原告所說的周云煌小姐和周靈馨小姐雖然還未成年,但是基本上已經有所選擇,原告能確定你所說的一切,周云煌小姐就一定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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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