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夏新明留下的這條煙,那塑料薄膜只封住了大半條煙,還有四分之一左右的部位沒有封住。
這條煙顯然被人動過了,要不然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黎兆福當然不會傻到認為有人會把拆了封的煙賣給或是送給夏新明,現在的結論已經很明顯了,夏新明在把這條煙送過來之前,一定是動過手腳了。他往里面塞過東西了,至于塞的是什么,黎兆福就不得而知了。
黎兆福在官場上行走多年,再加上他喜歡看法制節目,知道很多送禮的手段。往煙酒里面塞東西送給對方,這是常用的手段之一,只不過夏新明做得比較隱蔽,他沒有任何言語上的暗示,只是在煙上面留下了痕跡,這樣收禮的人一看,心里就應該有數了。
黎兆福對對方到底往這條煙里面塞了什么東西很好奇,但是他心里很清楚,他絕對不能私下把這煙拆開,那樣的話,到時候他就說不清楚了。
黎兆福做事的能力雖然一般,但為官還是比較清廉的。上次的那張領條,他當時也是確有急用,過后,華天公司的發票又沒能及時到位,所以這才拖了下來,前段時間,他已經找胡悅梅處理過那事了。
他很清楚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但有些東西如同高壓線一般,是絕對碰不得的。如果你碰了的話,身敗名裂還是輕的,極有可能有牢獄之災,那樣的話,何必呢?
看著那條被做了手腳的金溪煙,黎兆福發了好一陣呆,他頭腦在高速運轉,認真思考著對策。他心里很清楚,這東西一定要盡快交上去,可究竟該交給誰,他卻犯難了。
按說,應該交給鄒廣亮,對方是他們三處的直接領導,可這樣一來的話,勢必要通過朱立誠,畢竟對方才是三處的處長。這是他極不情愿看見的結果,那樣一來的話,勢必會讓朱立誠從中分一杯羹。
他不愿意交給鄒廣亮還有一個原因,省委組織部里面都知道他是鄒廣亮的人。兩人的關系太近,就這事而言,絕對不是好事,別人甚至會認為他們兩人故意在演戲,那樣的話,他可就太冤了。
黎兆福想了好一會以后,決定直接和盧魁聯系,然后根據對方的要求辦。他這樣做也是有理由,這事發生在督察組在寶新區督查期間,而盧魁是督察組的組長,他有問題的話,向對方匯報合情合理。
這樣一來的話,這事就可以繞過朱立誠了,對方是督查一組的組長,而他是二組組長,從這個角度來說,兩人之間是平級的,他自然不需要向對方匯報。
這樣做,自然也有弊端,那就是鄒廣亮知道以后,可能會不開心,不過黎兆福想憑著他們之間的關系,到時候好好解釋一番,對方應該不會有意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