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很快,歐陽明月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測:“不,這不可能!如果說兇手是個食人魔,他自己愛吃人-肉也就罷了,那些顧客總不能也都是食人魔吧。”
“根據公-安內部的統計,食人魔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百萬分之一都不到。”
小熊警官這時靈機一動:“莫非是有客人讓兇手幫他們去找肉吃?升級版的‘嬰兒-湯’事件?”
歐陽明月點點頭:“這倒是有可能,畢竟目前受害的都是流浪漢,在那些富商眼里,這些低階層的人恐怕就只是行走的兩腳羊,根本不至于放在心上。”
這時小周正好辦完事兒過來,他聽到歐陽明月的話,忙問什么是兩腳羊。
“難道這個案子跟羊肉館有關系嗎?”
歐陽明月的兩頰不禁露出笑意:“小周警官,看來你的歷史很不合格呀!兩腳羊并不是指羊,而是古代被同類吃掉的人。”
我也趁機補充了一句:“沒錯,尤其是在五胡亂華時期,當時中原大亂,外族入侵!漢人被當做行軍打仗的食物,淪落成“兩腳羊”,往往是外族趕著一群漢人到處侵略,餓了就殺幾個人充饑,都不用攜帶干糧了。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就曾寫到:“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
而在《雞肋編》中還有詳細的劃分,老瘦男子被稱為‘饒把火’,婦人少艾被稱為‘不羨羊’,小兒則被稱為‘和骨爛’。
聽了我的話,小周不由得打了個哆嗦:“這他娘的不是真把人-肉當食材了吧?可真夠惡心的。”
我告訴他:“沒錯,就是食材,兇手就是把這些流浪漢的人-肉當作了自己的食材,但是剛才你們有句話說錯了。”
“嗯?哪句話?”歐陽明月轉頭看向我。
我答道:“你們剛才說這很有可能是升級版的嬰兒-湯事件,我可以很明確告訴你們,兩者的性質完全不一樣!廣東嬰兒-湯事件罪犯是為了金錢,富商知情,并且想要滋補壯陽,而現在這個兇手純屬是因為心理變態,他供應的群體也根本不是富商。”
“不是富商?”歐陽明月跟小熊警官面面相覷,似乎不認同我的話:“如果不是為了金錢的話,那兇手為什么鋌而走險為他的客人做人-肉吃,難道腦子被驢踢了?”
我聳了聳肩:“我說了啊,變態,變態的腦回路估計只有他自己知道。”
“還有你們想想,如果你要吃肉,是會吃健康聰明的黑豬肉,還是營養不良又臟又臭的土豬肉。如果是富商,會很挑食的好嗎?”
“都是吃人,承擔的法律風險是完全一樣的,干嘛不選擇高學歷高智商身體健康的人,而向這群吃不飽流浪街頭的乞丐下手。”我解釋道。
在場眾人剎那間瑟瑟發抖的看向我,似乎在他們眼里,我比食人魔更加變態。
等他們消化完了這幾句話,小熊警官喃喃自語:“道理好像是這么個道理,可問題是那群客人如果只是普通市民,吃得起人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