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天也是這種大霧天氣,下著暴雨,當時這家客棧的老板是一對老夫妻,那天一共有六名客人在客棧留宿。”
兩個輪流講述著他們知道的信息,35年前的大霧雨夜,這間客棧內一共有八個人,后來七具尸體被警方發現,還有一個人不知所蹤。
現場只有客棧老板兩口子,和另外五名顧客的血跡,沒有發現第六名顧客的血跡,甚至連指紋都沒找到。
但現場有他的血腳印,種種跡象表明,就是這個人殺死了老板夫婦和其他五名住客。
然后這個人就人間蒸發了,血腳印只到大門外的院子里,出了院門什么痕跡都找不到。
除非兇手一出院門就張開翅膀飛了,而且飛到深山里,再沒露過面。
否則他一定會被警方搜索到,雖然他登記入住的身份證是假的,那時候也沒有攝像頭和監控器,但他是在人煙稀少的野外,犯人想混進人群玩失蹤也沒那么容易。
然而事實是,警方在附近的所有公路都架設了關卡,仍然沒有見到犯人的影子。
公路有人把守,那人又沒帶吃喝一類的生活必需品,是不可能獨自躲進深山的,真要是那樣,也是死路一條。
“后來客棧幾經轉手,每七年都會發生客人失蹤的事件,死在客棧內的,尸體會保留下來,凡是離開客棧的,都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尸。”
我聽出一個關鍵點,馬上問道:“你意思是,一旦離開客棧,就算死了尸體也不會被人發現?”
熊大點點頭,“現在這位老板,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原房主給騙了,花光積蓄買下這里,根本不知道這地方發生過什么。”
我問:“如果她不知情,為什么要把那個女人送出去?”
熊二冷笑一聲,說:“怕死唄,很多人對未知的事物,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你把我們的話抖出去,萬一是真的,為了客棧的生意、也為她自己的性命,她很可能采取極端行動。”
熊大接著說:“前幾任房主也做過類似的事情,然后把客人的失蹤歸結為意外,回頭再找個理由、比如移民,把客棧賣掉。”
客棧的秘密在這些房主的刻意隱瞞下,被丟下迷霧,只有當迷霧再次降臨時,才會連同這個秘密一起出現。
35年前,國內的旅游業還沒現在這么發達,第一起案件發生時,住在客棧內的客人多是因公出差或者出門辦事,遇上壞天氣臨時趕來投宿的。
但后來藏區的旅游業逐漸興旺,客棧從來沒有缺少‘羔羊’的時候,往后的每一個七年,住在這的客人都只多不少。
也許正是因為人多了,那個兇手不再沖進來亂砍亂刺,他挑七個人下手,不會多一個、也不會少一個。
“有一個問題,兇手連續三十幾年在同一個地方犯案,他平時藏在哪呢?靠什么生活?為什么警方找不到他?”我連續發問,但看熊大和熊二的表情,好像我這樣問特別多余。
“如果是人的話,當然做不到來無影、去無蹤,現在的公路上都有交通監控,有車就能拍到,假如他在霧濃時離開,沒辦法開車、霧散了再走的話,車子會被拍到。所以,他應該沒有車,而徒步躲藏到深山里,不帶任何食物和水,是沒人能活下來的。”
“你說這一大堆,就是想證明兇手不是人?”
“如果他是人,出現在這的就不是我們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