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強迫發生關系罪,最少拘押三十年,還沒有辦法減刑,但因為最后變成和奸,當地的法院按照和奸處理。
這件事讓劉某在當地顏面大失,家中的關系也備受周圍鄉鎮的非議。
氣不過的劉某就糾集了幾個堂兄弟,在縣里將陳某運送到監獄的路上攔路。
雖然華夏國內禁止使用槍械,但劉某所在的村里有民兵武裝的步槍,劉某在一個堂兄的掩護下打暈看守槍支的駐村武裝部民兵,盜竊了槍支之后攔住囚車。
獄警只有五人,也沒有想到治安承平的開封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被幾支槍指著,失了先機的他們自然沒法拿出配發的手槍還擊,只能以保證自身安全優先。
不是因為幾個獄警沒有敬職敬業,而是劉某說他只是為了私仇,處置陳某之后就會去自首,甚至當即讓一個獄警去報警。
最后當著幾個獄警的面,陳某先是被閹割,之后被槍殺。
全程都是陳某動的手,隨后和幾個堂兄弟在武裝警察來到之前向獄警投降。
按照卷宗,關于劉某的幾個堂兄弟,協助盜竊槍支的劉某一被以盜竊軍隊槍支罪、非法使用槍支罪、威脅他人安全罪和襲擊警擦罪,判處二十五年。
其他六個只是帶著槍支逼迫獄警的,非法使用槍支罪、威脅他人安全罪和襲擊警擦罪,被判處了十八年。
至于主犯劉某,除了盜竊軍隊槍支罪、非法使用槍支罪、威脅他人安全罪和襲擊警擦罪,還犯了故意傷害他人罪和謀殺罪,被判無期徒刑。
還有一個就是組織非法團伙罪,唆使他人犯罪兩個罪名。因為在謀劃此事前,劉某就將其近年來的十萬元家產和現金,給了給了幾個堂兄弟。
因為事情原委曲折都脈絡清晰,縣法院的處理也極其公正,包括劉某家族旁聽的人也沒有什么意見。
在劉某判刑后,劉某在當庭要求交代家事。先是林氏和奸,要求離婚,法院審理之后就判林氏凈身出戶。
這件事情本來到這里也就了了,不論是林氏的娘家還是林氏本人以及劉家人都沒有太大的意見。
但事情壞就壞在脅迫林氏發生關系的陳某人,陳某的幾個親屬因為沒有收到一分的賠償,自然不樂意。
不斷的和劉家人鬧,甚至逼迫劉某和陳氏僅有兩歲的孩子賠償。
在獄中的劉某腦袋本就聰明,知道犯下那么多罪名自己這輩子算是完了,甚至家族的幾個堂兄弟也知道事情的后果。
但不論是他們家族在幾個鎮因為林氏出軌被非議,顏面大損,還是劉某財大氣粗等同于給了堂兄弟安家費。
這年頭華夏一個正常的普通男性,一年到最后也就掙個十五塊到三十塊,幾個兄弟面對家族聲譽以及沒人兩三萬的價錢就跟著劉某參與此案。
家中的財產也被提前轉移給劉某的親哥劉大,劉某的孩子也是交給劉大來撫養的。
陳家人大鬧之后沒錢,就將這件事鬧得全縣皆知,甚至還被縣城報道了。
本來就重視聲譽的劉家人就找了當地的律師,詢問有沒有辦法起訴陳家人。
最后得到的結果是以誹謗罪,處罰并將兩個領頭的判刑兩年,算是不疼不癢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