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甄甄手里的劇本都是好劇本,大劇,正劇,一些小角色都是很多流量小花求而不得的。一些想要轉型的小花千方百計都想要求一個大正劇的‘路人甲’角色,還不被導演認同。
如果是別人,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在大劇、正劇里演幾句臺詞的‘路人甲’,但夏螢之拒絕了。
只演腦殘狗血劇的夏螢之有自知之明,憑她的演技去大正劇,那就是找罵,找虐。到時候可能還會有各種‘夏螢之NG三百遍’的八卦通稿出來。
需要演技的,夏螢之統統‘擺擺手’,拒絕。
正劇的小配角,暴露她的演技,酬勞還少,也不劃算。
夏螢之毫不猶豫的拒絕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資源,李甄甄雖然意外,但也理解。夏螢之真的沒有別人想像的那么蠢,她明確自己的定位,也不貪心。
不像某些小花,明明沒有演技,但就是沒有自知之明。
李甄甄給夏螢之介紹的統統是圈內很多人費盡心思還求而不得的好資源。大制作,大導演,著名演員,不管是哪一樣都足以讓很多小花前赴后繼的千方百計的想加入。
如果是別人,肯定會毫不猶豫的答應,不管有沒有演技。但夏螢之拒絕了。
毫不猶豫的。
最后,李甄甄給了夏螢之一個頂級時尚資源,一個綜藝資源。
雖然對不缺資源的夏螢之來說,有些雞肋,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到此,事情就過去了。
夏螢之很大方的表示,不再追究,以后也不會因為這件事而找李甄甄的麻煩。如果以后她踩李甄甄,那也是因為別的原因。
甚至為了表示自己的真誠,夏螢之還把李曉明拍到的李甄甄不用自己代言的平價化妝品的錄音還給李甄甄的經紀人。
如果不是李甄甄道歉及時,夏螢之就要扯下李甄甄‘國貨天使’的假面了。一邊大力宣傳自己代言的評價品牌,言之鑿鑿的表示‘我自己也在用,天天用’,但真實情況呢?天天用的是大牌的天價化妝品。
這應該算是欺騙吧?
騙粉絲的感情和錢。
操作得好,李甄甄絕對要脫層皮。
葫蘆娃工作室毫不介意告訴別人,他們從來不是軟柿子,不是能隨便捏的。
李甄甄經紀人被嚇出一身冷汗,然后看夏螢之的眼神就有些不對了。節目錄制的時候,導演收了嘉賓的手機,也嚴禁助理和工作人員偷錄。
為了防止偷錄,導演和節目組各種手段齊施,沒想到還是沒有防住夏螢之。
李甄甄的經紀人很想問問,夏螢之不擔心她說出去?這違反了契約精神吧?合同也明文規定不能偷錄吧?
如果被大家知道夏螢之喜歡偷錄,節目組再邀請夏螢之的時候應該會多想兩分吧?
夏螢之大大方方,“不是我錄的,是別人給我的。”至于這個‘別人’是誰,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李甄甄的經紀人笑了笑,至于信不信,只有自己知道。
但沒有人關心和在乎。
一場鬧劇落寞,各方皆大歡喜。
夏螢之在拍了一個雜志封面后就進劇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