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和財務對公司的重要性不用多說,是特殊崗位。對個人來說,實際上也是最容易向創業合作伙伴發展的。因為一般人想要創業的話,核心團隊都可以暫時沒有,自己一肩挑起來,但法務和財務沒有,那完全不是路數。也就是楚垣夕這樣練出法務和財務技能的人才敢暫時掛靠到別人家去而不怕出事。
因此創業者無論怎樣對法務和財務兩個領域里的有優質創業資歷的人才都是非常饑渴的,這也是楚垣夕能夠很容易的把她們談下來的原因,巴人娛樂可以很容易刷到資歷和經驗。
那么既然對方要刷經驗,楚垣夕也就更有耐心,說:“別人公司用期權套人,也可以為了節約期權而開人,你明白這個道理吧?套路都是在給出期權之前就算計好的,想讓員工拿不到期權很容易。而我們不打算這樣做,我給期權是要給降落傘的,讓人拿的安心。所以反過來,也不會輕易給期權。”
“但你可以用激勵條件做行權限制啊,我還是覺得給期權更符合公司利益吧?”
“是的,咱們之前的合同你都梳理過了吧?薛明的情況就是用激勵條件做行權限制。但是周敏溪的情況恰恰不適合用這種方式。我知道你的顧慮是什么,你是覺得周敏溪獲得的現金太少了,對吧?這樣周敏溪人氣經過咱們一運作很快就能上來,之后反正人氣已經打響了,隨時都可以解約跳槽或者自己單干,也許更客氣一點,等合同到期?這些我都考慮過。”
老大都這么說了,葉萍只得點頭,再刨根問底就過分了,除非她是楚垣夕的媽,才好意思繼續問。但心里想的卻是你都考慮過還這么做合同是不是傻?
她之前梳理齊雨的合同時就發現過這一點,要知道現在齊雨的咖位已經天翻地覆了,芒果臺準新人,在巴人娛樂才拿這么點錢還沒期權?這什么情況?不過回溯了一下簽合同時的情況和后來的變化,還有公司里不時流傳的小道消息——楚垣夕和齊雨的關系云云,想來那份合同也算可以理解。
然而給周敏溪也是這樣的合同是不是太那啥了?說起來周敏溪的加盟至少給公司的估值提升個幾千萬是有的吧?換成其它自媒體公司怕不是得當成核心里的核心給供起來?然而楚垣夕真當成一個普通員工的入職了!
主要還是錢,參考一下齊雨的直播收入就知道了,齊雨盡力壓制直播打賞,每周只播一次,每個月基本上能貢獻小十幾萬的打賞,再按46分成,加上底薪一個月也不到十萬,說出去怕不要被一群中小主播笑死?火山上很多野雞直播也不止這個數。
就這樣,楚垣夕愣是沒給齊雨期權,而且隨著齊雨準備去芒果,應該不會給了?
其實并不是楚垣夕吝嗇期權,而是齊雨要去芒果了他反而沒理由給。
但葉萍不理解啊,到周敏溪這,人家這么大咖一個月才掙十多萬?會遭到半個亞洲吐糟的吧?反正以葉萍的腦袋瓜是不能理解。
然而這在楚垣夕看來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要說占周敏溪的便宜沒有?那得說從什么角度看,按照王校長的潘塔直播從宇宙國請尹姐姐的價碼,巴人肯定賺了,但王校長那是流量打賞雙豐收。
可巴人娛樂又不希望她去收割粉絲的禮物,而流量是互相的,巴人首先提供了龐大的基礎流量,然后讓周敏溪以自身的人氣去擴散。所以楚垣夕并不覺得誰賺誰虧了,雙贏!
至于周敏溪采訪中所說的話是否真心,這個楚垣夕姑且信之,日久自明,到時候才是談期權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