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嘴上是否承認,但是心底里都知道,這樣做是錯的。
尤其是認知不清的幼年兒童、少年人,這些代表著未來的人群,他們也會認為這是錯的——不管他們會不會犯錯,這是錯的。
如果為了降低犯罪率或者減輕行政負擔,乃至于為了經濟而放寬限制,予以合法化,本身就等于官方認定這樣做是對的。
法律所認定的對錯之間,給所有人帶來的,不僅僅是看上去那么簡單的影響。
所以這樣的事情雖然存在,卻不被容許,只能在夾縫中生存,見不得光,見不得世面。
當然,它的確存在著。
在安南都護府,在司馬懿的眼皮子底下,它就是如此的存在著。
盡管上任以來,司馬懿也主導搗毀了五六次私設賭場的行動,賺了一波政績,但是對于某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他倒也有點為難。
比如大盛酒家的這件事情,掌柜陳酒之子陳香不學無術,不愛讀書,染上了賭博的惡習。
一開始還是小賭,后來變成大賭,把自己的零用錢賭光了不說,還想方設法從父母那邊騙錢去賭。
陳酒平日里非常繁忙,沒什么時間管教兒子,陳酒的妻子對兒子比較縱容,總是給他很多錢,讓他去玩樂,哪怕知道他在賭,也沒有責罰他,只是讓他小心一點。
結果某一天,賭場的人找上門來,說陳香一日之間在賭場里輸掉了四十八萬錢,讓他們還錢。
陳酒大驚失色,連忙找到了陳香,一問之下得知是真的,還得知妻子長期幫著陳香隱瞞此事,還不斷給他錢,結果釀成如此大禍。
“那又怎么了?反正你那么有錢,給他就是了!”
陳香振振有詞,完全不覺得自己做的是錯的。
陳酒大為惱火,直接拿棍子痛打陳香,妻子阻攔,被他一起痛打,差點沒把兩人打死,然后喘著粗氣告訴賭場的人自己沒錢,讓他們滾回去,否則就報官,讓他們掉腦袋,做苦力。
誰知賭場的人根本不怕,說讓他去告,他們根本不怕,他們有關系,就算事發也不怕。
橫豎找幾個小弟頂罪。
給足他們撫恤金,好好贍養他們的家人,保他兒子讀滿五年書能參加科舉考試,還給路費,橫豎幾年苦力,運氣好還能活著回來。
而他們家就不一定了,陳香被告發賭博,肯定也是要去做苦力的,運氣好回得來,運氣不好就回不來。
陳酒中年得子,就那么一個寶貝兒子,兒子要是沒了,那么大的家業留給誰?
難道想等這個兒子死了然后再納妾再生一個?
你生得出來嗎?
橫豎就是一個意思——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老子連不要命的小弟都有,你呢?
陳酒怒不可遏,揮著棒子把這幾個人趕了出去,然后喊來醫者給妻子兒子治傷,自己黑著臉想辦法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