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觀念略有放松,有所進步,雖然民間生存壓力依然很大,還是倡導早婚早育,但是出于對民眾生命的負責考慮,郭鵬還是強行推動了男十五女十四的最低結婚年齡。
這是民間無官無職老百姓的規定。
在統治階級內部,郭鵬則倡議男子十八女子十六再談婚論嫁。
在此之前,魏帝國建立早期,社會經濟尚且沒有恢復,有些地區的民眾為了盡早擺脫養育子女尤其是女孩子的壓力,居然讓她們不到十歲就出嫁,十一二歲就有生子的。
郭鵬聽到這些事情之后,感到很愧疚。
因為窮和早死而早婚早育,因為早婚早育而早死,如此就陷入了一個死循環,想要讓生育年齡稍微晚一點,就需要整個社會的全面提升。
這需要時間,當時郭鵬做不到。
所以后期國家一統社會穩定之后,郭鵬就頒布了很多旨在維護女性生育安全的政策,比如在鄉間設立生育衛生所、提高嫁人年齡等等。
為了切實的讓人們能遵守,他也不斷的降低農業賦稅,取消漢時的苛捐雜稅,提高衛生水平,降低普通民眾的生存難度。
若非生存所逼,人均存活率太低,郭鵬覺得也沒有多少人愿意把不到十歲的女兒嫁出去生死由天。
這些年來,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繁榮與穩定,民間農家女子十一二歲就嫁人生育的消息是沒有再聽說過了,他規定的十四歲最低年齡得到了貫徹落實,深入民間,扭轉了人們的認知。
這是郭鵬感到欣慰的一點。
至于統治階級內部,那就簡單多了。
無論什么時代,他們的生存難度絕對不會比普通民眾低,所以他們的孩子的存活率也普遍更高。
為此,稍微晚一點結婚對于他們來說并非難事,不會因為晚一年把女兒嫁出去就會導致整個家庭沒飯吃,為此破產。
男子十八女子十六的倡議也在統治階級內部盛行——雖然說是倡議,不強制執行,但是你要是搞早了,會有隱性的前途負擔。
這種隱性的負擔不體現在表面,但是卻隱隱的能讓所有人都知道,能讓官員們認可為潛規則,不得不遵守,否則前途堪憂。
為了這種無所謂的事情而耽誤前途,官僚如何愿意呢?
所以統治階級內部的阻力反而是最小的。
郭鵬自己雖然結婚結的早,但是除了郭瑾這個兒子十八歲結婚之外,其他的兒子都是二十歲才結婚,女兒也是十六歲才送出去嫁人。
當然,皇室也有規矩,或者說權貴家族里都有那樣的規矩——
結婚之前就要找人給貴族子弟做專門的啟蒙,或者談婚論嫁的女兒家會派人來測試男方能否人道,能力如何等等。
要是有問題,直接就pass了,誰也不想讓女兒家過來守活寡是不是?
所以男方家庭一般也會在男孩子十五六歲相對長成身體的時候就給安排啟蒙行動,或者提前納個妾什么的。
郭鵬的兒子里除了郭瑾之外,都是這樣安排的。
郭瑾那時候還是郭鵬比較忙,沒那個心思,沒注意到,后來幾個兒子都是按照這套規矩運行的,證明老郭家男兒雄壯健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