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墨子科技的地下堡壘有點相似,但是規模卻小了許多,位于地下三米,里面配備有食物和水,可以夠兩個人生活一周。
“志高,這一次有足足一千頭野狼,咱們一定扛不住,要不然,你也跟我一起,躲在地下室里吧。”麗薩的眼神中滿是擔憂。
胡志高搖了搖頭。
他曾經也有過這樣的打算,但是失去了他的領導,那些牛仔們一定不是狼群的對手,只能殘忍地被屠殺。
這些牛仔雖然只是胡志高花錢雇傭來的工人,但是經過這么天相處,就相當于胡志高的朋友。
讓朋友去送死,這種事情,胡志高做不到。
“對不起麗薩,你知道,我不是那種茍且偷生的人。”
說完,胡志高咬了咬牙,躲開麗薩的目光,把來復槍扛在身上,迎著寒風,大步向大門外走去。
麗薩看著胡志高漸漸隱沒在黑暗中的背影,既有些擔心,心里又有點慰藉。
她當初看中胡志高,就是因為這個男人有擔當,在危機時刻可以挺身而出,當災難來臨時,他能夠頂天立地。
“你一定要活著回來...“麗薩說完這句話,轉身向別墅的地下堡壘走去。她要活著等胡志高回來。
...
牧場大門口。
“大家伙,上馬,跟我走!”
胡志高挎上一匹棗紅大門,拉著韁繩,高聲吼道。
那些牛仔們也早就把各自的‘戰馬’牽了出來,聽到明亮,整齊劃一地上了戰馬。
在北美洲西部的牧場中,馬匹是最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為這里地廣人稀,并沒有道路,到處都是坑坑洼洼的溝渠,只有戰馬可以在這種惡劣環境下使用。
“噠噠噠噠!”
在胡志高的帶領下,牛仔們在黑夜中急速向牧場邊緣奔去。
....
此時。
牧場邊緣的樹林中,一雙雙油綠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恐怖。
其中一雙油綠眼睛的主人身材格外高大,別的野狼的身軀有小牛犢那么大,這一只野狼則堪比一只大水牛。
它只有一只眼睛,眼眶上滿是白色膿狀污垢,滲出點點血絲,張開嘴巴,一顆顆白色牙齒陰森可怕,嘴角時刻掛著濃稠唾液,渾身散發著血腥氣息。
它就是這個野狼群的狼王。
在荒漠中,存在數百個野狼群,野狼們很有領地意識,每一個狼群都有自己的領地,它們只能捕捉領地內的兔子,老鼠。由于今天的氣候格外惡劣,夏季的時候長達三個月沒有下過一滴雨,那些兔子,老鼠等小動物大量死亡,等到了冬季,荒漠中一片蕭肅,野狼們翻遍領地,也找不到一點食物。于是,一場殘酷的戰爭開始了,狼群之間開始了一場血腥殘殺,勝利者不但可以獲取領地,還能獲得食物,那些食物就是野狼的尸體。
獨眼狼王是一個智商非常高的狼王,它自認為無法抵擋其他狼群的攻擊,于是干脆領著野狼們從荒漠里走了出來。在它看來,與其苦苦守在那個貧瘠的荒漠中,還不如直接進攻人類領地。這肥美的牧場中又那么多大牲口,還有清潔水源,如果把領地占領了,那么狼群一定會大大擴大,到時候,它要帶領野狼大軍殺回狼群中,統一荒漠。
“嗷嗷!”
獨眼狼王已經看到了牧場別墅昏黃的燈光,仰著脖子,炸起毛,發出一聲長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