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簡單?
就是時間長了點,需要十年。
民國,可是一個連年征戰,兵荒馬亂的年代。
這里,沒有文青的浪漫。
有的,只是對生命的漠視。
軍閥混戰,民不聊生,
對普通人來說,能活下去都是一種奢望。
簡單概括,
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
這是一個亂世。
不過對李盛來說,生活十年并不難。
自從得到六道輪回真訣后,
他的壽命大大提高。
十年也不是很難熬,
一股熟悉又陌生的記憶出現在李盛腦海里。
原身跟以前一樣,也叫李盛。
連年大旱,又加上鬧土匪,整個村子全部死光。
只有他僥幸活了下來。
走投無路下,原身只能拿著一封信,去投奔遠方的親戚。
但是因為不識字,
他也分不清方向,
迷路了好幾天。
能活到現在,沒碰到猛獸,也真是命大。
李盛這才注意到自己腰間鼓鼓的,
打開包裹,除了幾個銅子,一些干糧,就是一封信了。
信上,全是繁體字。
而且順序也是從右往左,從上到下。
字跡工工整整,應該出自代筆書生。
但李盛也大概可以明白。
寫信的人是自己的表哥。
在信里,他說自己已經出人頭地,
讓李盛遇到困難時,可以去投奔他。
落款姓名叫常威。
信的地址叫任家鎮。
“任家鎮,這名字好熟悉啊,常威?”
李盛想了想,怎么也想不出常威的長相。
但根據前身的記憶,李盛能模糊出個大概印象。
委瑣,
是第一印象。
極度的委瑣,
是第二印象。
不過不論怎么回憶,
李盛都想不起他的具體長相。
不過他感覺到,
這任家鎮和常威應該是關鍵線索。
“算了,先走出這個山窩,找個人問問路。”
想到這,
他身體前傾,
沿著小路向前飛奔。
一路上,遍地餓殍,
很多尸體甚至都沒有掩蓋,
就這么在路邊腐爛著。
這民國,真正是一副人間慘景!
李盛倒也不懼,
走了半天也只看見幾條野狗,連人影都沒看到。
一直走到日上三竿,李盛才看到一個村落。
裊裊炊煙,正緩緩飄起。
有炊煙就代表有人!
李盛心里一喜,草鞋都快磨穿了,終于能看見活人了。
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等快到跟前時,李盛傻眼了。
那并不是炊煙,而是濃煙。
整個村子都被大火燃燒,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音。
幾十具尸體遍布,男女老少都有,男者死狀凄慘,女者衣衫不整。
甚至還能看到孩童的尸體。
顯然,這一個村子的人都被屠殺,時間并不久。
李盛皺起眉頭,大聲喊道:“還有活著的人嗎?”
“嗚嗚!”
像是聽到李盛的聲音,
一間沒燒著的房門忽然打開,
從里面跑出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女,
踉踉蹌蹌的向李盛跑來。
少女梨花帶雨,長發散亂,
上衣領口被解開了兩個。
“小娘子,哪里跑!”
身后,跟著兩個一臉兇相的漢子。
手持帶血的鋼刀,證明他們不是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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