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案的調查甄別工作是由日本人負責的,上海警察局不知道具體情況,只負責搜捕“逃犯”。
路鳴作為爆炸案的目擊者,他的證詞還是有相當分量的,不在場的人根本無法反駁他。
“鄭春月是不在爆炸現場,也沒有制造炸彈,但她是窩藏爆炸案犯的重要嫌犯!”劉子濤據理力爭,這畢竟關系到一萬大洋啊,而且已經在向他招手了。
“什么,窩藏爆炸案犯?她那幾天窩藏的就是我啊,難道我成嫌疑犯了?那好,抓我吧。”路鳴伸出兩只手,示意劉子濤給他上手銬。
局長直接由頭大升格為眼冒金星了,他哪里想惹這個麻煩,日本人迫切想要鄭春月這個人,他也沒有仔細審問鄭春月,就認定她有罪了。難道日本人的情報搞錯了?
現在他完全是兩眼一抹黑,不要說駕馭現場的爭吵了,就連插嘴都插不上。
劉子濤當然不敢給路鳴上手銬,一旦拷上了,想要拿下來就困難了,說不定銬子得換到他手上,起碼手上的金飯碗要被砸掉。
“路少爺,要不這樣吧,我們立刻審問鄭春月,你可以在旁邊的屋子里聽著,如果她那幾天確實跟你在一起,我們立刻放人。”局長退讓一步。
“好,我得先見到她本人,看到她沒有事才行。”路鳴點頭道。
“好,帶路少爺去牢房。”局長大人吩咐道。
張子揚帶頭,引領著路鳴來到警察大樓地下室的臨時牢房,這里關押的都是這幾天大搜捕抓來的“嫌疑犯”。
只要有警察跨進地下室臨時牢房,鐵門一響,這些嫌疑犯立即條件反射,全部高聲大喊冤枉。
張子揚看看這些人,心里也是不忍心,可惜他管不了,也不敢管,警察冒雨搜捕嫌疑犯,連續幾天都沒有休息,為的是什么,還不是多抓些人好榨取油水。
張子揚不允許部下這樣干,這種錢太臟了,也太黑了,拿了這種錢,一輩子都要被人詛咒。但是他無法禁止別人這樣做,哪怕是局長也不能。
來到最里面一間牢房,這里關押的就是鄭春月,只見她披頭散發,坐在一堆稻草上。牢房里連一張床都沒有,只有一堆骯臟的變了顏色的稻草。
不過鄭春月看上去還好,沒被打過,身上衣服也完好,她被抓進來后就已經決定要以身殉國了,不管面臨怎樣的拷打,她也不會把安恭根等人供出來。
她看到了路鳴,感到十分驚詫,她根本沒想到會有人來救她,更沒想到這個人居然是路鳴。
按說冒險來救她的人,肯定是她的同胞,怎么會是鄙視她的路鳴路少爺呢。鄭春月的腦子一時還沒轉過彎來,更讓她想不到的是前面已經演了一場戲。
在警察局大樓里把一個重要嫌疑犯撈出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錢也許能保住命,受罪確實難免的。
如果是一般的富少或者有點背景的人在警察局大鬧,還胖揍探長,下一秒鐘就會被關押起來,十倍以上的拳棒還回去算是客氣的了,然后再由家人付出足夠的贖金才能領回去。
看守牢房的人打開鐵柵欄門,路鳴一個箭步邁進去,死死抱住鄭春月,佯裝驚喜道:“春月,我來了!你好嗎?沒受什么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