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一官也是你們的對手他,可是今天我看到他的長子站在你的身邊。”科隆微笑問道。
“那只是鄭芝龍對我們的拉攏罷了,他想要獨霸整個明國沿海的貿易,想讓社團和他的事業合并。”李明勛毫不遲疑的往鄭芝龍身上潑臟水,為自己謀奪更多的談判籌碼。
科隆臉色凝重起來,他發現這次談判沒有那么簡單,眼前這個東方男人不是要和自己切割利益,而是在公司與鄭芝龍之間做選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公司就更需要讓騰龍商社變成伙伴而不是把他推向鄭芝龍了。
“至于共同的利益就更簡單了,我們可以為你們低價的明國商品,穩固的貿易渠道和安全的交易環境,而同樣的東西你們也可以給我們,南洋大米、礦產和香料之類的。”李明勛繼續說道。
科隆忽然發現自己失去了談判的主動權,眼前這個比自己年輕的家伙似乎知道自己的底牌和訴求,總是先一步說出來,既然在談判中無法拿出超出對方想象的要求,那就只能讓談判條件變的苛刻了。
“那你們是否尊重我們公司的核心利益呢”科隆問道。
李明勛笑道“核心利益是相互尊重的,這點我們需要商討了。”
坐在長條桌末尾的大衛忽然發現,自己可能搞錯了一件事,他以為東印度公司與李明勛的談判會是一場和解,即劃定勢力范圍,互不侵犯,僅此而已,卻不曾想這場談判會涉及方方面面的,有些甚至超出了他的能力范疇,大衛沒有表現出自己的無知,他只是有些擔心,這場談判會什么時候結束呢
正如大衛的擔心,這場談判歷時三天,雙方達成了多達三萬字的合作協議,其中條文竟然超過了兩百多條,大衛感覺自己沒辦法確定這些條文的公平程度,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協議是否威脅到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利益。
談判的得出的協議分為安全、貿易和臺灣問題三個部分,其中貿易占據了最大的篇幅,核心的原則有以下幾條。
第一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對大明的直接貿易權,李明勛以明國朝廷對荷蘭人的不信任感為由限制了荷蘭在香港的自由貿易,實際上荷蘭人無法否認,當初英國國王派遣商船與廣東貿易,上上下下打點好了,葡萄牙人一句英國人是紅毛夷,直接讓雙方立刻開戰了。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遵守明國法律、接受社團監督的前提下在香港設立商館,不限制收購明國商品,但不得隨意出售南洋貨物,在價格商定的情況下,一切南洋貨物都必須交由騰龍商社銷售,騰龍商社擁有對荷蘭東印度公司貨物的壟斷權。
則是騰龍商社送達巴達維亞的貨物都必須出售給荷蘭東印度公司,由其發售,采購的南洋貨物也由東印度公司籌辦,而雙方都不得干擾其他商人的的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