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攝政期間,在朝鮮試行的遷界禁海之策便是引發了合眾國的重視,合眾國以海為生,而且每年大量從沿海獲得人口與商貨,即便合眾國禁止商人與滿清進行貿易,但實質卻是通過安全局的情報途徑,把走私貿易壟斷起來,遷界禁海雖然不會威脅合眾國的生存,但對國內影響還是巨大的。
在中荷戰爭結束之后,颶風計劃被提上日程,因為當時已經確定,合眾國的陸地戰略的重心在西南,因此颶風計劃的前提就是不會投入太多的資源,而想要達到這個前提,最重要的就是少動用兵力。
颶風計劃的第一階段便是戰略分化與欺騙,戰略分化就是挑撥綠營與八旗的關系,沿海士紳百姓與清廷的關系,這一點已經做到了,最大程度讓滿清內部進行消耗,而戰略欺騙則是通過各種手段讓滿清以為合眾國會在沿海進行大規模的登陸作戰,迫使滿清將沿海的兵力集中在一起,讓其在遷界禁海之中無法使出全力。
如今第一階段基本達成,合眾國策應和配合三省的大規模反正已經導致滿清內部的分裂,雖然沿海五省的各督撫衙門快速發布了來自北京的詔令,特赦所有參與走私的官將,日后不在追求責任,只要求其前往內陸駐防,由內陸綠營和八旗來完成遷界禁海,但這仍然被沿海綠營不信任。
而颶風行動之中,北洋戰區先后在拓林鎮和膠東展開大規模的軍事行動,南方戰區則占據金門,潮州方向陸軍亦有聯動,讓滿清以為合眾國會大規模進攻福建和山東。
而第二階段就是大規模扶持和武裝地方武裝和農民武裝,向其軍火武器,合眾國大開武器庫,把歷年來繳獲的清軍武器和收繳的明軍武器一股腦的送達前線的島嶼和據點,不僅武裝已經反正的張、海、蘇三部,還聯絡沿海的宗族勢力和士紳地主,贈送其武器裝備,以備在滿清真的進行遷界禁海的時候,讓其有實力反抗。
而第三階段則是大規模的遷徙行動,海軍和陸戰隊在海洋島要塞到潮州府長達三萬里的海岸沿線占據了大小島嶼七十多座,囤積帳篷、糧食和其他生活物資,特別是在福建與山東沿海,這兩處地域已經基本解除了清軍的海上威脅,除了外海囤積物資之外,還向沿海的城鎮和村落公布所有據點的位置,供其逃亡。
而配合第三階段的便是大規模的特赦和獎勵,尤其針對的是綠營將領和沿海士紳,在颶風計劃中,李明勛簽署了上萬份特赦令,發給沿海數省的士紳,持有特赦令的士紳只要抵達沿海據點,就能保證人員和財產安全,不再追究其在滿清占領區所作所為的法律責任,給予其準國民待遇,無論其本人和直系親屬是否曾經在滿清朝廷為官、參與滿清科舉,只要在颶風計劃期間抵達據點,便是免去一切罪責,而能率眾來投、斬殺韃官韃將者,還可以得到獎勵,而西蒙斯為了提升這些沿海士紳反抗意志,還開創了報銷制度。
所謂報銷制度就是為在颶風計劃中為反抗軍物資的士紳對等的回報,比如松江華亭徐氏,聽聞張世華反正之后便上門聯絡,得聞遷界禁海,其麾下田宅祖祠更是在遷界范圍,徐氏家老收拾家中金銀細軟,退入拓林鎮中,其家中所存米糧布匹一時帶不走,便是全部交由了拓林鎮張世華部,張世華派兵轉運,共得米糧一萬四千石,布匹絲綢七千匹,還有鹽、鐵等軍用物資,北洋戰區派人點驗之后,開具報銷單據,徐氏家老退去臺北之后,持單據向臺北戰略儲備庫支用水稻兩萬石,麻布一萬匹,另外貨物,以現銀兩千三百元補足。
報銷制度能保證士紳可以毫不擔心的用家財支持合眾國指定的三十余支反抗軍,所費家財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官方報銷,這總比士紳付之一炬或者為滿清所用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