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八六
帝國四十四年的十月,全國運動會落幕,雖然這場運動會中間有一些小波折,但整體上仍然是成功的,而在落幕儀式之后,皇室在國賓館宴請部分優秀運動員,以示鼓勵。
而來自印第安部落的奔馬就是其中之一,相對于帝國海內諸行省的冠軍們,來自海外行省的、邊疆區的和海外領地的運動員更容易得到皇室成員的接見,在所有運動員里,奔馬毫無疑問是明星成員。
原本奔馬是奔著金牌來的,贏得了金牌,就能贏得心儀姑娘唐美玉的心。只不過,隨著奔馬真的來到帝國境內,一切就都改變了,而且他也沒有得到金牌,奔馬參與了很多項的運動,其中射箭和長跑兩項最為突出,但成績最好的射箭也不過是第六名。
這就是現狀,帝國可不缺乏天才,長跑和射箭這兩個項目上,更不缺少專業的運動員。
但是,這次全國運動會出現了上百個個人項目冠軍,三十多個集體項目冠軍,參賽的運動員更是達到了七千多人,但最為知名的運動員毫無疑問就是奔馬,顯然,他的出名不是因為成績。
帝國百姓第一次記住奔馬是在長跑比賽的決賽上,這個時代的比賽規則比較寬容,除了號碼牌必須佩帶之外,其余的都無所謂,所以不少參賽人員都展現出了他們的性格和民族特色。
只不過,沒有人比的過奔馬,這個家伙竟然是光著腳跑完的全場,而且他的腦袋上用鮮艷的羽毛裝飾了一個頭套,還把煙草點燃,因此在比賽之后人們給奔馬起了一個很有特色的外號,情火雞。
因為他的那個頭套實在是太像雞頭了,而奔馬原本的膚色就比較偏紅,在陽光下更是紅的扎眼,簡直像是著火一樣。
原本這個外號是有戲弄味道的,但奔馬在接受采訪的時候,表示自己喜歡這個外號的一半,火雞。
因為火雞很有印第安的味道,更是美洲特產。
如果說觀眾們給奔馬起外號是一種戲弄的話,他們很快就現,誰戲弄誰還說不準呢。
海外一些領地的體育代表隊是有一些特權的,因為人數實在是太少,所以運動員可以參與多種項目,而且不限大類。
行省代表團就不被允許,一個長跑運動員頂多可以參加一萬米、五千米等不同距離的項目,就連短跑都不能參加。
當然,這些海外運動員也只是有資格參加,并不一定有資格進行比賽。比如奔馬還曾想參加游泳比賽,但想要參加正式比賽,須得達到一個標準,而奔馬嘗試了幾次,差點淹死,也就不參加了。
而奔馬最為出名的就是他參加了足球比賽,因為幾個海外領地的足球水平實在是太差,進行友誼賽的時候就容易被踢十比零,但又要考慮政治因素,因此那些比賽被定義為友誼賽,不計入成績。
奔馬所在的封地代表團與巴拿馬代表團進行友誼賽,而巴拿馬代表團的實力更為摳腳,業余水準的封地代表團一直押著對手打,長時間把球控制在對方半場,這可給了奔馬表現的機會。
如果說封地代表團男子足球隊是業余水平,那奔馬就是小白水準。
當初這支足球隊在南非訓練的時候,他跟著冒險隊去了南美游歷考察了,原本隊伍里也沒有他,但因為某個隊員生病了,奔馬臨時頂上,卻也什么位置踢不了,最終因為人高馬大,成為了封地男子足球隊的守門員。
而奔馬選擇盛裝出場,用鮮艷的羽毛給自己做了一套衣服,因為被人叫做火雞,他索性給自己弄了色彩鮮艷的大尾巴,在隊友把球控制在對方半場,肆意攻門的時候,奔馬在自己門前放肆熱舞,成為了球場上最靚的仔,奪走了所有觀眾的目光。
奔馬公然撩騷了一萬多觀眾,在申京一舉成名。
當然,奔馬可不只是會搞怪這么簡單,他曾作為觀眾觀看賽馬比賽,其中一匹馬狂沖向觀眾的時候,這個家伙一躍而起,撲上去抱住那馬匹的脖子,硬生生的把那瘋的馬放倒在地,又成為了英雄。
可以說,奔馬成為了帝國百姓認識印第安百姓的第一張名片,更是給裕王這個封地主人長了大臉了。
國賓館門口,當賓客們進入的時候,人高馬大的奔馬在人群中極為扎眼,可謂鶴立雞群,當他出現的時候,一群記者圍了上去。奔馬看著他們拿著小本本,就知道這些人是記者,但是奔馬這位從部落里走出不久的年輕人心思過于單純,顯然不知道,記者與記者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