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將筆錄本丟在身后的辦公桌上,斜著眼睛看她,“幸虧只是被搶了包,要是兇手再兇悍點帶把刀,黑咕隆咚的……寵啊,回去當你的律師好不好?別整天玩你哥的心跳了。”
辛寵這才明白,原來辛格是在擔心她,心里頓時暖暖的,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晃了晃他的胳膊,“我這不沒事兒嗎?你別胡思亂想了。而且按照你的邏輯,我當律師也不安全,誰知道走在路上,輸了官司的當事人你會不會跳出來捅我一刀?”
凡事都有風險,不能因噎廢食。
確實是這個道理,但是放在至親身上,就沒那么理智。辛格嘆了口氣,“好吧,跟完這個案子,你就走,這總行了吧?”
辛寵擰了擰秀眉,一臉拒絕,“我可是簽了兩年合同呢。”
“你就一臨時工,隨時能解約,還真把自己當盤菜了?”辛格咬牙,再次妥協,“半年,最多半年,就給我回去,聽到沒?”
說著不給辛寵反駁的機會,去搜查女廁垃圾桶的女民警回來了,手里拎了個證物袋,里面裝著一件黑色長袖運動衫。
“頭兒,真的有。”
辛格皺著眉拿過證物袋看了看,又遞還給女民警,“送回局里,讓物證的同事看看,能不能找到遺留的線索。”
女民警應著聲出去了。
“哥,你覺得宋青的話可不可信?”辛寵面帶懷疑,“據她所說,當時女廁只有她一個人,沒有第二個人能證明,扔衣服的女人的存在。”
辛格點頭,“我也這么想。再看看下一個吧。”
說著開門叫下一個嫌疑人進來了。
進來的是一個三十歲上下的男人,身高約有一米七五左右,偏瘦,五官輪廓偏深,像是混血,穿著一件男士夾克,黑色牛仔褲,一雙深棕的登山鞋,打扮很酷。
男人自稱鄭剛,本地人,是名醫生,來這里是想拍些照片,說著拍了拍身后的相機包。
這個男人倒穿了一身的黑衣,但是這個人走路的姿勢很標準,也很陽剛,在她印象中,搶她包的人,跑起來是有些內八的,十分女生的跑法。
辛格問:“十點三十到十點四十,你在哪里?”
鄭剛:“在幽謐之森。相機里有我拍的照片,不信你們可以自己看。”
辛寵接過鄭剛遞過來的相機,翻了翻,里面確實有很多照片,也有“夢幻之海”的,照片很漂亮,拍得十分專業,她翻了翻,翻到最后一張,心頭一跳,就將相機遞給了辛格。
辛格看了一眼,表情也變得嚴肅起來。那張照片里一片漆黑,一抹黃色的影子在黑暗中奔跑。
辛格問,“這張照片是什么時候拍的?”
鄭剛接過相機,仔細看了看,似乎自己也很困惑,想了半天才恍然道:“可能是停電的時候,我有點驚訝怎么會停電,往門口看,不小心按到了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