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我實在難以啟齒……
她是我的女兒。
看到這里,你們是不是很震驚,但也請不要往污濁的方向想象,我是我的女兒,她的母親是我的同學,我的爸媽其實應該是她的爺爺奶奶。
那個時候我和她母親都還是高中生,高三,我們犯了錯誤,她懷孕生下了明瑜。她的家人不接受這件事,更加無法接受明瑜,而我這個口口生生說愛她的男人,卻被嚇傻了,縮頭烏龜一樣不敢站出來,和她一起承受家人的指責,承受如潮水般的嘲笑和謾罵。
她的家人要將明瑜送走,我只好央求我爸媽將明瑜抱回來養,我爸媽勉強同意了,但是有個條件,讓我永遠不要提起這件事,對外也只說是他們的老來得女,一輩子都不準說出明瑜的真實身份。因為那個時候我是重點高中的尖子生,保送了名校,前途一片光明,我身上不能有這樣一個污點。
我懦弱地同意了。
從那之后我就再沒見過明瑜的媽媽,只知道她的家人給她辦理了轉學,連我的最后一面都沒見,她就離開了。那之后的十幾年,我一直承受著心理上的折磨,看見明瑜就想起她的媽媽,對她的愧疚就越來越深,我開始逃避,不回家,不去接觸明瑜。
懦夫一向都是用逃避來處理所有的事情的。
直到那一天,鬼美人殺人案發,我去案發現場勘驗尸體,當天晚上我再一次看見了明瑜的媽媽。
她告訴我,她現在是大學教授,她嫁了人。之后她問了我的狀況,問了明瑜,最后她說:人是她殺的。她是鬼美人團伙的六夫人。被我拋棄的第二年,她在大學里加入了這個鬼美人集團,原因是憎恨男人。
她說這一切都是拜我所賜。
該如何形容我當時的心情呢?五雷轟頂亦或者是如墜冰窖。又似乎都不足以形容我內心的痛苦。
她說我可以去揭發她,這樣她就能在牢里告訴所有人,她有個女兒叫明瑜,明瑜的爸爸是那個一直管自己女兒叫妹妹的男人。
她說,或者我選第二條路,將尸體食道中解剖出來的東西交給她,她殺人的時候,親眼看到那女人吞了什么東西。她砍了她的頭都沒找到那個東西,想必已經滑進胃里了。
我全身發抖。
我曾經深愛的女人,貓一樣膽小的女人,在我面前笑著說她砍了一個女人的頭顱,仿佛是在談論今天的天氣。
而她說她會變成這樣,全是拜我所賜。
我是多么的罪大惡極!
然而自私讓我再次選擇了錯誤的道路,我將那枚還沒來得及上報的印章交給了她,修改了驗尸報告,我……愚蠢透頂。
那之后我都過得渾渾噩噩,將房子和車都賣了,全部留給了明瑜,又買了新車給她,最新款的寶馬,女孩們都喜歡那款車,我說是給她將來出嫁的嫁妝。
明瑜看起來挺高興,她長得像我,不像她媽媽那么好看,但我覺得沒關系,這樣很好,我希望她能永遠那么高興,永遠……永遠都不要知道自己的身世。
最后我準備了這封信,將自己貼身的幾樣東西放進行李箱交給她,只說去旅行,希望她能替我保管。明瑜也沒問我去哪里,更沒問我什么時候回來,我有點失落。可我們一向不親,是我選擇的疏離,又有什么資格責怪她冷漠呢?
處理好了一切,我準備去找明瑜的媽媽,我希望能用我一條命,換明瑜一世安穩。
更希望我死了,那些仇恨也能跟著煙消云散。
最后一個請求,這封信永遠不要讓明瑜看到。
再見了,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