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大教堂后,林凡耀漫無目的逛起了圣丹尼斯。
夜晚的圣丹尼斯雖然很繁華,但白日的圣丹尼斯卻更讓林凡耀喜歡,人來人往的特別精彩。
當然圣丹尼斯雖然在這個時代是個大城市,但也有讓人討厭的地方。
比如剛剛他就看見個倒霉蛋,走在路邊被樓上住戶淋了一盆屎尿混合物。
差點沒把他惡心死。
而且圣丹尼斯還很小,實際比起來還不如林凡耀老家的縣城。
他只花了不到兩小時,便把圣丹尼斯用腳丈量了一遍。
這還是相比起游戲中玩家只能進去有限的地方外,他閑逛的時候發現了不少新地方。
比如有家華夏人開的中藥店,隔著老遠他就聞到了那股熟悉的藥味。
進去看了看和國內的中藥店沒什么不同,只是里邊買藥的人都是他的同胞,沒幾個美國人。
還有比如歌劇院、學校等等。
另外相比起游戲里來說,多了好多的餐廳、酒吧和旅館。
甚至他還發現了一家華夏餐廳,當時正好他逛了許久,肚子也餓了,于是進去想嘗嘗手藝。
可是進去后卻發現老板是個白人,廚師雖然是華夏人,但做的是粵菜,不合他的口味。
只吃了碗面條的林凡耀,決定不再閑逛了。
他還有幾件正經事。
千里迢迢的來到圣丹尼斯,可不是為了欣賞這座城市的風景,是為了來這里大采購的。
林凡耀目前身上有5塊金條了,原本打算在黑市兌換或者用掉的。
結果碰到一個讓他不爽的老板,不僅沒把金條兌換,搶了人家后身上的錢反而變更多了。
現在再去黑市兌換肯定不行了,說不定店老板還沒醒過來呢。
只能去圣丹尼斯銀行了。
圣丹尼斯是個商業大城市,現金很充足的,明白他的目的后,當場就給他兌換了。
揣著2500美金出了銀行,他便開始了大采購計劃。
東市買駿馬。
林凡耀買了匹馬,品種是荷蘭溫血馬,圣丹尼斯的馬廄老板極力推薦的。
說是很適合剛學會騎術的新手,因為這種馬性格極好,大部分時間它都很溫和安靜的,也能夠迅速領會主人的命令,而且流暢的姿態很有美感。
他試了試之后,發現的確比起之前的夏爾馬要好很多。
那批夏爾馬本來是何西亞用來拉馬車的,后來借給他代步使用。
但夏爾馬是一種高大的工作馬,并不怎么適合騎行。
馬匹分很多品種,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阿拉伯馬,但價錢實在太過昂貴,不適合現在的他。
當然除了在馬廄買馬之外,也可以在荒野中馴服野馬,但目前林凡耀沒這個本事。
林凡耀選了匹合眼的棕色馬,給它取名叫做元寶。
然后又讓老板推薦了配套的馬鞍和馬鞍包等裝備,爽快的交了錢便離開了馬廄。
西市買衣服。
購買了馬匹后,他發現身上的衣服過于簡陋,之前在瓦倫丁著急洗澡,只是隨便買了套衣服。
如今來到圣丹尼斯后,卻發現他穿的跟牧場工人似的。
他可是正式的賞金獵人,不能在著裝上掉鏈子。
于是跑到服裝店給買了身不錯的牛仔裝,雖然可能沒那么好看,但穿起來很舒適而且方便。
北市買獵槍。
有了好馬和新裝后,他來到了此行最重要的一個地方,圣丹尼斯的槍械店。
在混亂的西部荒野中,槍械和武器是人們自我保護的依仗。
一把好槍對任何西部人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林凡耀對自己要用什么槍,已經早就規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