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昺聽了撓撓頭,苦笑著喝口茶未置可否。
謝枋得與王應麟對視一眼,知道小皇帝肯定想過這個問題,但是想出妥善解決的辦法,才露出一副無奈又難言的表情。而謝枋得也有些后悔自己多嘴了,這個問題很是敏感,而且解決起來相當的棘手。
宗正司古已有之,其職能是掌管皇族事務。管理皇族、宗族、外戚的譜牒、守護皇族陵廟。而皇室成員在封建時代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與皇帝的血緣關系讓他們在很多時候超然物外。對皇室成員的管理,往往涉及到政權的存亡和王朝的興替,不可不慎重。
歷史上的吳楚之亂、八王之亂、玄武門之變,這都是由皇室成員掀起來的動亂。宋代懲前朝之弊,強化皇權,在對待宗室問題非常謹慎。為了有效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本朝設立了三個管理皇族成員的機構,大宗正司、宗正寺和外宗正司。
在分工上,凡宗室事,大宗正司治之玉碟之類,宗正寺掌之。相對來說,宋代宗正寺有一個很顯著的特點,那就是他負責事務的轉變。隋唐時代宗正寺的職能已經由大宗正司取代,宗正寺的職責變成了負責帝王宗廟、諸陵的薦享祭祀以及修纂、保管皇族屬籍等事務。
宗正司創建于宋仁宗景祐三年,一直到今,它都是皇族事務機構中當之無愧的第一機關。大宗正司是在宗室皇屬之內選擇有德望有賢才者充當知宗,具體職能則是司訓導,糾違失,凡宗族之政令,皆關掌奏,事毋得專達,先詳視可否以聞。
也就是說,大宗正司在宗室事務上所起的作用,主要為溝通皇帝與宗室之間的正常聯系,如皇帝的詔令或者裁斷等等,通常就由大宗正司來傳達執行;宗室的諸多請托事宜,傳達給皇帝的也是大宗正司。作為皇帝和皇族之間的中間機構,也是不可或缺的一個機構。皇族成員不能越過大宗正司,直接向皇帝上表。
而宗正寺從設置之初,宗正寺大小官員不專任皇族或者宗姓,除大宗正司是在宗室皇屬之內選擇有德望、有賢才者充當知宗外,大都用的是宗室以外官員,這與前朝用宗子掌管有所不同。熙寧三年,王安石上奏主張任用外官管理大宗正司事務,神宗力排眾議,采納王安石的建議,下詔大宗正司設置宗正丞,又開始任用異姓朝官為丞。
用異姓朝官管理皇族事務的改革,其目的無外乎是為了加強對皇族的控制和監管。且早在立國初期,就規定規定太祖、太宗、秦王趙廷美下所有子孫,不論親疏遠近,一律要求聚族居住在開封宮宅之內,不得隨意遷徙,仁宗后歸大宗正司統一管轄。
而問題是宋代以前的皇室成員,五服以內的血緣族屬才被視為皇室成員,而五服以外的血緣則被逐出皇室成員的范圍,取消皇室成員待遇,視為庶民。但宋代的皇室成員,無論是五服以內和五服以外,都將他們錄于皇族譜系,給予他們皇室成員待遇,如何管理這數以萬計的皇子皇孫,是當時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