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案子,多少是有些買地特色的倒不是說這案子的案由是外地所沒有的,只是若按照敏朝的風俗,此案未必會鬧到公堂之上,多數在宗族中就自我消化了,這是一點,第二點上,案情有部分買地特有的規矩,參雜其中,令人啼笑皆非,也令衙門有幾分為難,這又是確實的事情。實際上,徐子先這樣的大拿,關注這樣的民情案件,并不是因為案件本身,而是因為案件中所蘊含折射的體系問題,“案情的結論出來了,判案的論據呢,出來沒有呢”
“恐怕短時間內都不會有定論呢,畢竟,這是買地的規矩和大敏律有觸犯的地方了。”
人上一百,千奇百怪,如今買地已有數百萬人口,而且彼此流動頻繁,外地來討生活的流民日趨增多,可想而知,各色案件那也是少不了的,從殺人放火,到強盜詐騙,做生意的糾紛,婚戀上的仇怨,這都是百姓們日常生活的產物,若說買地有什么特色的話,那就是因為本地和外地迥然有異的婚俗,和婚戀有關的公堂案件,是很多的。
華、張犯奸案的開始,便是始于婦人宋氏前往衙門告發,言及自己的前夫吏目華男,和同事張女,在未離婚以前便有通奸這便是這一起奇案的開始,但是,奇案之所以為奇案,自然是因為案件的內情,要比這幾句話更復雜得多了。
故事要先從華男說起,華男本是泉州鄉下的殷實人家,家中有田地五十多畝,華男因此自小得以讀書上進,也算是聰明伶俐,但奈何,華男的父母在他十歲時先后病逝,華男的家產被其大伯吞沒,華男和年幼的弟妹,也被接到大伯家一起生活在敏朝,這樣的事情是數不勝數的,民不告官不究,才剛十歲的華男,當然也沒有狀告大伯的能力,于是華男就這樣在大伯家長到了十五歲。
十五歲時,華男經由大伯做主,被迫娶了泉州城南有名的悍婦宋氏,這宋氏女,便是宋玉亭這一族的宋,在泉州城內一向是很有些本事的,與華男的大伯母也是姻親,宋氏過門之后,華男便分家出來居住,但宋氏對華男的弟妹十分苛待,囿于弟妹年幼,大伯一家和宋氏在城中又很有臉面,于是華男只能把弟妹送到吳興縣的母舅家里寄居,自己在泉州城中,宋氏商行內找了個活計,在家中做小伏低,任打任罵,如此才勉強相安無事,把生活過了下來。
如此,六七年后,買活軍進泉州時,華男的弟妹也已經長大成人了,華男和宋氏也有了一男二女,華男在買活軍入泉州城后,尚且沒有立刻離婚,但因為他腦子靈活,聰明伶俐,考上了買活軍的吏目,在家中的地位已經不再如從前一樣低下,而等到去年泉州城整頓吏治,宋家除了宋玉亭一支商戶之外,其余所有族親幾乎悉數倒臺去職之后,方才提離婚,由于他本人愿意放棄所有家產、子女,凈身出戶,按照買地律法,立刻判離,華男當即去衙門辭工,離開泉州城,往云縣去投奔了他已成人的妹妹。
事情發展到這里,也不算是十分離奇,這宋氏的孩子最小的也都有五歲以上了,有房有積蓄,便是華男不再給撫養費,按說日子也不會過不下去五歲到十歲的孩子,在買活軍這里,已經可以做半工來養活自己了。但是,奈何這宋氏是個脾氣暴躁恣睢的女子,認定被華男離婚是奇恥大辱,一定是外頭有野女人把他的魂給勾走了,于是也憤然辭工,把孩子們扔給華男的大伯父一家帶,自己來到云縣,要找出華男的情婦,狀告到衙門去,給他們個好看。
這找情婦,如何去找呢宋氏打探到華男住處之后,倒也沒有上門吵鬧,而是在他家附近游走,這一走,就給她走出事情來了說來也是巧合,因為云縣這里,港口吏目常年不足,總在招工,而華男的考試成績名列前茅,之前在泉州做吏目時,也來過云縣港口公干,結識過一個常來泉州出差的港口吏目,張女。
而這張女在云縣的住處呢,又恰好和華男在云縣的住處相隔不遠,只隔了一座暫時空置的院落,宋氏這人也是剽悍,她見那空院落的鎖頭很松,也不知哪里學來一些開鎖的手段,在夜里便挑開鎖進去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