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她所說,張女和丈夫的感情,一向也是不佳,張女考上港口吏目之后,二人聚少離多,丈夫在外很快有了小婦,因此不愿換簽老式婚書,又不肯離婚,張女十分苦悶,在工作中,又和華男有所結交,兩個人對婚姻的不滿引起共鳴,于是便產生了感情。
但是,發乎情止乎禮,并沒有出軌,而張女回到云縣,和丈夫確定離婚后,便給華男寫信,華男收信后立刻趕來云縣,在當晚和張女一度,隨后立刻趕回泉州,和宋氏離婚,并搬遷到云縣來,考了云縣的吏目。這孩子無疑就是華男的種,而且,張女還說出了華男私處的一個胎記作為佐證她是看到過華男這個胎記的
這下可好,可不是捅馬蜂窩了張女是離婚個月,可華男才離婚一個多月啊,若張女的孩子是華男的,那華男豈不是坐實通奸出軌了按照買活軍吏目管理條例,華男將終生不得再晉升。宋氏也立刻去找華男大鬧,要華男和她復婚,否則就要告到六姐面前去,把華男整死,華男被逼得賭咒發誓,要跳海自證清白,說自己和張女毫無關系,一切純屬張女誣告,自己壓根連多看張女一眼都覺得反胃云云。
但偏偏就在此時,更士們從隔壁院子的青苔痕跡上得出結論確實有人近期內在這院子里翻墻行動,也就是說,的確有人從華男妹妹的院子里翻到隔壁院落,也有人從隔壁院落翻到了張女家
這下,華男似乎已經被逼到死角了,眾人都覺得他只是嘴硬。而華男這時,大概是精神逐漸崩潰,也可能為了自保,卻又拋出了一個猛料華男說自己生育能力有問題,不能致人懷孕,他的一男二女都不是自己親生的,而是宋氏和華男大伯之子,也就是華男堂兄,宋氏姻表兄通奸所生,大伯一家強行安排自己的親事,就是因為宋氏當時已經懷有身孕,需要遮掩,所以才匆匆成婚
否則宋氏家中當時還十分富裕,為什么要找自己一個窮書生呢而宋氏之所以不愿和自己離婚,如此死纏爛打,也是因為她這個情況很難再找一個活王八,因此非得拿捏住了自己不可
只能說,沒有人能從這故事的開始,料到之后的發展。到這一步,案情在民間的流傳已經是如火如荼了,買活周報不報道,也有書坊私下印了小報在賣,而且銷路奇佳,民間眾人最好奇的,還是這張女到底有多丑,華男臉上是不是寫了活王八幾個字。又很好奇華男為何肯定自己不能讓人懷孕,是否是個天閹等等。
而衙門也被架在這里,顯得有些尷尬了按照大敏律,宋氏和華男堂兄如果真有通奸,這是要罪加一等的,大敏律中,不合法的男女關系,被歸為犯奸一欄,其中親屬相奸罪處理得是很嚴厲的,按照華男家的情況,華男的大伯父吞沒了父母的財產,同時收養華男幾兄妹,那么就應當按照親兄弟來看待,否則要治華男大伯父一家侵吞他人財產之罪,如果不治罪,按照兩家合并一家來處理的話,則華男和華男堂兄在法律上是親兄弟關系,大敏律中規定,親屬相奸中,奸叔伯兄弟妻,通奸則宋氏和華男堂兄按律當斬
如果華男大伯父一家承認了侵吞華男父母的財產,愿意認罪呢,那么華男和堂兄就還是從兄弟關系,按照大敏律的規定可以略微寬待怎么寬待呢,那就是宋氏和華男堂兄按律當絞,從斬首減一等變成絞刑
反轉反轉再反轉,又反轉的全是陳年舊事,無憑無據的,宋氏和華男堂兄那自然是沒口子喊冤的,卻偏偏,此時華男堂兄的小姨子跳出來了,指責華男堂兄苛待其姐,其姐曾多次哭訴,華男堂兄和宋氏關系曖昧華男堂嫂卻矢口否認自己曾說過這番話,并反口指責自己的妹妹因為和自己不是一母所出,素來妒忌自己,有意要害死自己丈夫,又說她這么說是因為勾引姐夫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