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計劃排得很緊,基本就是兩天一個城市的走。
所有人都在連軸轉,就是想趕在熱度下去之前,繼續保持網民和大眾對電影的興趣。
路露的安排里也是帶了一些宣傳員的,基本就是各路網媒,到當地了再跟當地的紙媒和電視新聞媒體約,能約上就約,約不上就算。
由于在這種時候根本來不及一一審查發出去的新聞都是什么內容,路露也只給各個有合作的媒體人員發了一份絕對不能涉及的雷區,除此之外就放手了。
雷區之一就是柳葦不能跟陸北旌出現c或戀人之類的字眼。
做為一個愛情電影,炒c是一貫的宣傳手段。
但路露為了保護柳葦的形象,讓她的演藝之路走得更長遠一點,就不能讓她在一開始就攤上貼著男明星炒作的惡名。
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炒c確實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把她給炒紅,但隨之而來的惡名卻會跟隨她一生。除非兩人真的因戲生情,拍完電影就正式談戀愛,過幾年就去結婚。
單純只是炒作的話,非常敗路人好感。
追星和觀影的群體是高度重合的一群人,比起粉絲,游離在粉絲圈之外,卻對影視娛樂有消費需求的那一部分就是明星們最想爭取的路人,他們稱不上是粉,卻很容易受影響,因為不是粉,就不會對明星有太高的容忍度,而他們又會對明星有一定的印象,那這個印象一旦變成壞印象,就會影響他們對明星以及明星所出品的電影、電視作品的觀感。
直白點說就是這種觀眾可能記不住明星做過什么好事,但一定記得明星的丑聞和惡評。
在路露的控制之下,陸北旌和柳葦哪怕在電影里演一對愛人,在宣傳時竟然一直保持著合作伙伴的友好距離,所有發布出來的宣傳資料里全都沒有把兩人特意放在一起說,要么單獨說陸北旌,要么單獨提柳葦,就算兩人名字并列,后面也一定跟著劇組其他工作人員等。
直到宣傳走完所有城市,大家分別回北京時,柳葦的名聲都保持的很“干凈”。
柳葦在微博上搜關于自己的
評價,雖然有點千篇一律,但也有真的看過電影的觀眾夸她,評價她,她每天刷個不停,怎么看都看不夠。
回北京后,路露馬上整理了一些代言合同,讓孔澤蘭拿給柳葦看。
孔澤蘭毫無疑問的成了她的另一個經紀人,當然,是在路露忙的時候幫著做一些小事,比如這回拿代言合同給她看,給她解釋。
孔澤蘭很興奮的拿著打出來的合同給她看,一一給她解釋。
柳葦則看著攤滿一個桌面的合同發愣。
孔澤蘭“一共有十一個代言合同。”
十一個,代言,合同。
平均代言價格在三百萬到五百萬不等。
而且由于她沒簽陸北旌的公司,這些合同只需要給路露抽成就行。而她的助理和日常開支卻仍是開在陸北旌的公司下顯然這不太合情理。
柳葦開始思考要不要跟陸北旌的公司簽一個普通的代理合同,就是公司可以代理她的日常事務,比如助理司機旅行開銷宣傳之類的,然后她可以給公司抽成。
至少別讓陸哥的公司白白被她占便宜。
路露并沒有捂住她的代言不放,他說得很清楚,這就是給她賺錢的。
路露“你拍電影賺不到錢,至少接點代言,不至于餓死。”
十一個代言全是小代言,也都很安全,全是國產品牌,像礦泉水、茶飲料、冰淇淋之類的,就是放一張她的大頭照讓商家放在商品上。
路露考慮過她的形象,沒有給她接油鹽醬醋或是酒水家具電器,這都不行。還有兩個在談的服裝品牌,也是國產牌。
代言期限都是短期,三個月到半年,沒有一個簽一年的。
孔澤蘭“明后年夏日就上映了,到時你的形象肯定會漲價啊。現在就是讓他們撿個漏,給你回回血。”
柳葦毫無疑問的簽了名字,然后就問“陸哥有沒有新代言”
孔澤蘭小聲跟她說“陸哥沒有。陸哥的形象受控制,除了公益廣告之外,陸哥不拍廣告,不接代言。”
不過陸北旌也不是一個代言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