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飛利浦北美分公司Norelco,推出了采用3M二氧化鉻技術制造的同名品牌緊湊型卡式錄音磁帶,以及配套的錄播兩用機CpactCassette,并將后者注冊為商標。
用了將近5年時間,飛利浦成功將這種磁帶推上行業標準地位,幾乎所有的唱片廠都推出了符合此標準的音樂磁帶。
60年代末期,SONY、松下、RCA等主流錄放機大廠,陸續推出了匹配這種磁帶的錄放機,這些不同品牌的最新款各有特色,但有一個共同點,它們全部采用了3M獨有的商業級磁帶傳動結構,以及杜比公司于1971年推出的B型降噪系統。
大恒科技如果要開發隨身聽項目,就必須得到后面兩種專利授權,二氧化鉻磁帶技術的話,能夠拿下那自然最好。
這些珍貴的情報,全都是安德魯這個資深科技情報撮客出售給大恒的,張恒覺得付出的高額報酬物有所值。
他相信3M公司會很高興答應自己的條件,兩項自有專利的邊際收益早就收回,多一家授權毫無影響,而杜比的授權對3M來說就是閑置高閣的廢物。
大恒科技當然也可以尋求從杜比公司得到授權,只是費用會很高昂,據安德魯的情報顯示,金額從10到25萬美金不等。
而且這筆授權金只是入門費,即使是從3M手中拿來的授權,大恒科技未來每生產一件使用該專利的產品,仍然需要向杜比公司支付比例為0.5%的專利金。
咋看上去似乎不高,可計算下總產值,誰都會嚇一跳。
前世SONY推出的全球第一部WALKMAN,TPS-L2,售價33000日元,合150.6美金,它在剛推出的79年取得了45萬部的銷量,80年是73萬部。
來計算下,這兩年,SONY共支付給杜比公司專利金88.8萬美金。
一個公司的一個產品,杜比就能每年坐收半百萬美金,這還是產品剛剛上市初期,可以想見這是多么有前途的生意啊。
事實發展正是如此,1981年,全球類似WALKMAN的隨身聽產品共銷售了375萬臺,其中SONY占了4成。
這一年,光從這個品類的產品上,杜比就至少收入280萬美金,稱得上是日進斗金。
前世的高通也正是采用這種專利金模式,成為了廣大手機制造商敢怒不敢言的“專利流氓”。
平常心看待,這也正說明了科研的價值!
一個造原子彈不如賣茶葉蛋的時代,一個涂脂抹粉的戲子三天就能賺到6000萬的時代,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的時代。
如果那是常態,那是國家和民族的恥辱!
來到1972年的張恒,如同松鼠存儲過冬食物般,正在為建立自己的專利王國而處心積慮地往家里扒拉著零零散散的小東西。
一個小時后,威廉姆滿臉笑容地回來,果然是好消息。
3M同意授權兩個自有專利,也同意轉讓得自杜比的專利授權,甚至還附送了一個專利授權:3M從飛利浦得到的磁頭專利授權。
真是踏破鐵鞋,張恒差點笑出聲來,他原本還計劃回香江后就去找飛利浦洽談此事的。
飛利浦的錄放機磁頭以中庸著稱,性能中庸,價格中庸,但面對大部分用戶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