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只有幾件舊衣服、幾個他小時候喜歡的玩具、一點身份資料什么的。本來我有條灰色的圍巾,他很喜歡,就要去了,每個冬天都戴。可惜,輪到我去收拾遺物時找不到了。”
燒完紙,他們在這里站了一個上午。臨近中午的時候,雨停了,溫度又熱起來。他們沿著路邊慢慢地走,走過一排排整齊的、他人的墓地。新墓前的人們哭成一團,舊墓前的人們則穩定許多,只是輕聲說話,像莫惟明那樣一言不發的,也不在少數。
大多數墓碑上鐫刻的都是“嚴父”與“慈母”。也有幾處,名字前寫的“愛子”,看得梧惠心里一揪,腳步都不由得加快了些——她不敢停留太久。
她記得莫惟明燒紙的那處墓碑,上面清清楚楚刻著“吾弟”,名字是“莫恩”。
這樣簡短。僅此而已。
沿著小路慢慢走著,鞋子在濕潤的土壤上踩出水漬,又不至于陷進去,就好像泥土在呼吸。路邊的草地上也開滿婆婆納、二月蘭和紫菫。更大片的綠色植物是苜蓿草,他們再晚一兩個月,也會開出紫色的花。
這些花草,梧惠都認得,都是從書里看到的。她隨手掐一把路邊一株微微發白的高草,草上帶著細小的絨毛。她聞了一下手,沾染了濃郁的艾香。她將沾著碎葉的手放到莫惟明臉前,他只嗅了一下,臉便狠狠向后仰去。
“嘖,拿開!”
“你怎么跟鬼似的?這玩意辟邪也能辟你。”
莫惟明嘴角的弧度好像抬高了一點,她終于覺得,這時候的笑才算是發自真心。自打上次蝕光的事以后,他總是顯露出一種深沉與凝重,以至于常有的笑淡去。但是她沒法問,一系列事件成了一系列謎團,籠罩在梧惠心頭揮之不去。她偶爾也覺得生氣,因為不管是施無棄還是莫惟明,都沒人給被牽扯進來的她做進一步解釋。
直到前兩天,她下班后又在樓梯口看到他,才鼓起勇氣問,清明有沒有時間和報館的朋友們一起踏青。莫惟明只說,自己要去掃墓,梧惠才想起一兩個月前是他弟弟的祭日。
“那,帶上我吧?”
莫惟明那時候的表情有點驚訝,但沒有拒絕。想來,他也一定知道,梧惠是想追問那些沒能解釋清楚的事。到了現在,不必她開口,莫惟明便主動說:
“我懷疑那條狼狗,吃了虞小姐的一部分。”
“誰?”梧惠隱隱想起,當天他就提到這個稱呼,“你是說,那女孩是虞家的大小姐?”
“嗯。她的臉和另一只手的皮膚都經過風吹日曬,唯獨另一只手很白、很新。”
“……怎么可能,你這說的也太荒唐了。”
“你別忘了,施掌柜說過,她正是如今的天權卿。你應該記得,我曾告訴你,我小時候見到的琥珀的效用。不論她受到何等程度的傷害,都能憑此復原。”
“你這么一說……我記得,當時她嘴里確實說了什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那幾個窮小孩,是叫囂著,要吃狗肉來著?可就算是這樣——”
“我知道信息太少。但我當時想不了太多,只顧得上去搶狗的尸體。”
“所以它那時候就死了,不是你沒救回來?”
“不如說,它死了才好辦一些。我必須剖開它,看看是不是我想的那樣。”
“結果它肚子里的東西,都消化得差不多了……”
“是啊。而且那只是——只是普通的肉而已。說真的,我當時還有點期待,如果剖開它的皮毛,它也能像二十多年前那樣復原……幻想中的藍光都出現在我的眼前。但那怎么可能呢?它當然死透了。如果真的能像那只貓一樣,在我抱起它的時候,應該還有呼吸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