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上去挺近的,還沒從村子到鎮上遠,可要知道,原始森林里根本沒有道路,有毒的蛇蟲鼠蟻倒是數不勝數,如果苗笙不是自信那些小東西傷不到自己,根本不敢深入到森林之中。
他跟婆婆提前通好氣,騙張奶奶說找雌蟲那天從早到晚他都要待在婆婆身邊工作,免得張奶奶不同意他出去冒險,畢竟身為主廚,張奶奶在家中還是很有話語權的。
在婆婆看來,想要成為巫師以后可能遇到的危險多著呢,在附近找個蟲子而已,苗笙身上還帶著金蠶蠱,實在沒必要大驚小怪。
苗笙也是這么認為的,于是他對張奶奶說要幫婆婆炮制重要藥材,不能中途停下來,他中午吃個火腿三明治就好,不用再特意準備午飯了。
張奶奶搞不懂藥材那些東西,心疼小寶貝中午不能好好吃飯,不只準備了三明治,還有牛肉干巧克力酸奶好幾樣零食,苗笙拿到個大袋子時一陣無語,怎么越來越像要出去野營了。
第二天,天還沒亮苗笙就起來了,背好水和食物,腰間插著一把小號的柴刀,騎上起名叫皂角的山羊,穿過竹林向后面的原始森林里進發了。
之所以給山羊起名皂角,是因為它的角跟皂莢很像,都是彎彎的末端有個尖尖,顏色也十分相似。
身為起名廢,只要被苗笙發現有一點相似度,名字基本上就確定了,山羊對自己的名字迷惑了好久,直到苗笙找來一只完整的皂莢跟它比劃一番,它才認命的覺得有名字總比沒有強。
原始森林中古木參天,走進去不長一段距離光線就暗了下來,隨之而來的還有撲面的濕氣,泥土和腐敗植物的氣味,剛開始覺得有點沖鼻子,時間長了還挺好聞的。
在森林里找路十分艱難,好在皂角是山羊,而且是十萬大山的當地品種,不但跳躍能力十分出眾,只要有一塊落腳的地方,它都能站得穩穩的。
苗笙將行李搭在皂角的背上,他則騎在脖子后面肩膀那里,兩只手緊緊抓著羊角,也算安穩。
他的靈識全面鋪開,籠罩范圍內的蟲類成為開路先鋒,逢坑墊石頭,遇水還是墊石頭,在森林里它們好像只能墊個石頭,連擋路的枝條藤蔓都要費好大一番工夫才能咬斷,還不如苗笙自已揮刀來得快呢。
苗笙頭一次對自己的能力有些小不滿,就算馭使再多蟲類,也不過是群體型弱小的生物而已,有些體力活實在指望不上它們。
在森林里,他的能力最大作用可能就是不用被蟲子叮咬了吧,苗笙砍斷一條橫在眼前的樹藤,揉著有點發麻的虎口苦笑。
檸檬和金子此刻才意識到,它們大概是闖禍了,沒想到只是弄回點蟲子玩而已,卻害得主人要跑進這么難走的森林里面來。
苗笙倒沒生氣的意思,如果不是兩小只亂搞,他還沒機會學習巫蠱之術呢。婆婆那人他算是看明白了,端的是鐵石心腸,死命鉆牛角尖的那種人。
在她看來苗笙不過是復仇的工具而已,別說放多少感情了,如果可能她恨不得把他埋了,等長大后再挖出來。
她的教導和培養不過是為了讓工具更好成長,可別指望她能把全部手段都教給他,以后想學什么,機會還是得自己創造才行。
皂角在陰暗的光線中蹦跳著前行,不只它自己累得夠嗆,背上的苗笙也快顛吐了,就在他忍無可忍,想讓皂角停下休息一會兒時,金子發出一聲歡呼,
“馬上到了,我記得這棵鴨腳木的果子,特別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