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張氏呢,則在想,沒錢發愁,有錢了也發愁,她怕萬一誰不長眼呢。不長眼的盯上了寧家呢。
她并不知道,當晚就有人想要翻墻偷東西,但是當晚就被打斷了手,然后扔回了家中。
就像是此前一樣,這人不敢吭聲,但是他們這些天天混的人卻知道了,寧家招惹不起。
他們家有護院,而且是十分厲害的護院,想要你斷腿就絕對不會端你的手。
而且人家有匕首,有大刀,這哪里是個尋常的富戶,這是道上的悍匪下山定居了吧
從那以后,寧家安安靜靜的,有人想要占便宜,但是絕對沒人想著要偷銀子的。
實在是下場太慘,有命偷沒命花費的,何必呢。
村子里的日子平淡而幸福,與此同時,寧茉收到了禮物。
這禮物不是周明宣送的,也不是自己的徒弟六皇子送的,而是那些受傷的士兵。
養了一個多月,他們都能回到軍營了,走之前,他們一人一兩銀子,湊了幾十兩出來。
他們知道,這比起寧茉的救命之恩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這也是他們的一分心意。
然后也不知道是誰做的代表,做了一塊匾,上面寫著神醫再世。
寧茉看著這幾個大字出神,真的,自己覺得自己還配不上這個稱號,但是她也不想讓他們傷心,于是真的接受了。
“這,也是我們的一點心意。”
那代表這么說著,臉色羞紅,將一個盒子遞了過來,那盒子打開了,里面是一對金鐲子。
鐲子表面很光滑,什么花紋都沒有,但是分量十足。漢子們送人東西,就是這么的樸實無華。
寧茉這鐲子,很值錢。
這個年代男子不能送女子東西,不然便是私相授受,但是他們這么多人送的自然是不算的。
更何況,他們也想不到送什么東西,聽說寧茉救命的費用是黃幾萬兩。
他們沒有萬兩,只有十兩,便買了這么大的金鐲子,一定要湊夠了十兩的分量。
寧茉知道,這戴上能將手脖子給壓彎了。但是她還是咬牙戴上了,為了讓他們覺得高興,值得。
“很漂亮,我很喜歡。”寧茉這么說道,眾人臉上帶著驚喜。
他們給寧茉跪拜行禮,感謝他的救命之恩,然后跟著周明宣的人走了,從此以后,他們便是周家軍的人了。
他們此生都會記得,曾經有個姑娘救了他們的命,那姑娘人美,心更美。
寧茉看著自己手腕上的鐲子,真的,雖然看起來很尋常,但是她就覺得好看,比那萬兩黃金的銀票還好看。
看著寧茉安靜的欣賞鐲子,周明宣不知道為何,心中很是感觸。
萬兩銀票她不看在眼中,但是這一對鐲子,她卻在仔細欣賞,這是因為她對這些人更加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