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旳今年二十三,是個腰肥體圓長相魁梧的七尺大漢,當他進入戰場,雙臂揮舞之間烈風陣陣,一雙大錘被他舞的密不透風,等閑人根本無法近前。
這樣的體格和招數,已經昭顯出他并非出身貧民,他自幼長于鏢局,從小就壓著鏢天南海北的走,后來在西成遇見了喜歡的人,因此定居。
后來西成內亂,他趁勢而起,搖身一變從后嗣不得參與科考的商戶賤籍,變成了“赫赫有名”的征西大將軍,手下一年內就集結了三萬余人,占據城池,每天飲美酒,與美人同樂,過得好不逍遙快活。
可惜好景不長,好日子才過了幾十天,朝廷就派兵來打他了。
從朝廷圍城的坐立不安到如今的心情復雜,方旳心情的轉變只用了十天,放在十天前,他想破頭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他贏了。
而且他還殺了朝廷五千人啊
方旳越想越覺得高興,干脆他去將自己的狗頭軍師方鼎和也叫來了。
方鼎和是方旳堂弟,也是方家曾經的賬房,讀過幾本書,比方旳這個莽夫聰明多了。
方鼎和一進來,看到方旳就夸張的跪地行禮,道“恭喜大王賀喜大王啊大王贏了此戰,叫軍中諸人氣勢大漲”
他也沒讀過正兒八經的書,所以平時就按照話本小說中的稱呼與禮儀對待方旳,方旳還挺受用的。
畢竟被人跪地行禮,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會讓人誤以為自己成了坐在皇宮中的那位皇帝。
方旳享受完高高在上的感覺后,裝模作樣的將方鼎和扶起來,握著方鼎和的雙手,問道“鼎和啊,你說咱們把朝廷的兵給打了,之后朝廷是不是會派更多人來”
方鼎和一愣,難道不是打完一次就完了嗎怎么還有下一次呢。
后來他一想,那些話本中說大將軍會有好幾場大勝的戰,這說明正常打仗也是要打好幾場的。
“是啊是啊,朝廷肯定會再派人來,大王可萬萬要保重身體,等朝廷大軍再來,全賴大王破敵于城下了”
方鼎和一通吹捧,聽的方旳十分舒適,但他也不是個二傻子,朝廷在方旳心中還是很強的,他到現在也沒忘記那天他從城頭向下看,那無窮無盡般的朝廷大軍。
想想朝廷的長刀烈馬甲胄,再想想自己這邊的破銅爛鐵,方旳覺得不能再在這座城里呆著了。
“為兄確實有心再斬敵,但是近幾日,城中兄弟都跟為兄說,吃的喝的美人美酒都不夠了,還有當日守城,用盡了這城中兵庫內的東西,要不,咱們去別的城池看看”
去別的城池方鼎和眼睛一亮,忙不迭的點頭,他在這座城也呆膩了。
好看的小娘子要不就已經被人搶了去,要不就是逃走了,剩下的就是已經膩歪的那么幾個,如果能換一座城,就可以換更多美人了。
曾經家窮,娶了個母老虎,天天管著他的方鼎和,就想日日當新郎,現在這個目標已經達到,他自然要好生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