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負責遷百姓走的官員遣人來報“陛下,百姓肯遷走,他們田地在堤內,此處土地肥沃,田中產量多,若換到漠北與江南,來年收成好預估了。”
這是給給拆遷費的問題,而是自己能能活下去的問題。
黃河決堤于他們而言并非絕對威脅生命,說定汲公將河水治理好了呢,說定改河道之后,算沖破大堤,沖壞的是自己田地呢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誰知道這一回河水會沖哪邊呢。
而且,夏有水災,萬一是六月底呢那時候種麥的人家都能收割完糧食了。
大家都抱著僥幸心理,一邊祈禱河水要毀壞他們農田,一邊又舍得離開。
沒有肥沃土地,產量減少,官府收賦稅時可會減少稅收。
劉徹沉吟過后,命人頒布新令。
凡是遷移去新鄉的百姓,口賦上交時間,永久自三歲改為七歲,減免三年算賦,若是住滿五年,由朝廷發放一份產業給予各戶人家。
新令一出,有少百姓心動了,雖說故土難離,,若是補償足夠多,在他鄉能夠更好活下去,百姓也會愿意離開。
此時,大農中丞桑弘羊獻上新令,名為“糧食保護價格政策”,此策來自白玉京,經由桑弘羊操刀,修改細節,使它變得適合漢國使用。
此政策是由官方定下一個最高糧食價格與最低糧食價格,市場上糧商能夠在這個價格間售賣,超出者被下獄,告發者可得對方一半家產。
百姓每歲收獲糧食后,可選擇賣與官府,官府必須最低糧食價收購。有誰敢壓價,或者強收糧食卻給錢,百姓可告官,告發者依然可得對方一半家產。
“陛下,有此策,能一步抑制谷貴傷民,谷賤傷農了。”桑弘羊精神狀態明顯激昂,“此是利國利民,能傳萬之策。陛下,臣聽聞周時有肺石,若民有冤,敲擊石頭三次,可鳴冤。如今雖有司馬門,由司馬令接待百姓,聽訴冤,然而,民司馬門,門深似海,外人見得,誰能確定司馬令一定會接待,一定會秉公執法,而非官官相護臣請在朝門外立大鼓,有冤者,可擊鼓鳴冤,上達天聽”
劉徹沉思著,隱約的敲擊案幾聲從他指尖傳出,“擊鼓鳴冤確實是一個好法子,是,百姓入長安的路費應該如何獲取呢”
桑弘羊毫猶豫“貸錢。”
劉徹用一種詭異的目光看向桑弘羊。
桑弘羊慌忙“帝時,子錢家猖狂,取一償二,期限給半年,知有多少人家因他們而家破人亡,賣田宅子孫償債。陛下圣明,定下民間子錢息得超二。借萬錢,歲息二千。此,百姓可貸錢得路費,至長安后,待朝廷查明,確屬冤屈,替民償還貸錢。”
由于朝廷規定貸錢息允許超20,也怕會出現景帝時期,列侯封君向子錢家借錢打仗,借千金,對方將利息定為十倍,列侯封君能捏著鼻子借錢的況。
桑弘羊一直懷疑,是是因為這事,陛下上位后大力整治民間貸錢息錢過高這況,免萬一他需要借錢的時候,也被當冤大頭宰。
現在輪到桑弘羊目光詭異了。
劉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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