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時雖然還小,但開智算是比較早,當他發現他向老師求助,老師卻沒怎么在意后那時老王已經不會在他身上留下明顯傷痕,老師也先入為主地認定他是那種喜歡說謊博取他人同情和關注的小孩子,他就再也沒有向老師求助過。
同理,王葉知道找警察也沒用,鄰居曾看不過眼報過警,但老王是個很會表演的人,民警來了,他就不斷懺悔,說自己做錯了,又不斷跟民警說好話,最后民警也只是教育他兩句。
老王也知道虐待孩子犯法,在他上小學后,平時只是在生活上克扣他,并不會隨便打他,但老王只要喝醉酒就會控制不住暴露出本性,而他經常喝醉酒。
他跟民警日常說的借口也是“我就是喝醉了控制不住自己,我心里不想的,我發誓一定戒酒”。
上輩子的昨天晚上,老王喝醉酒,再次把他毒打一頓,這次打得比較狠,除了不斷對他拳打腳踢,還抓著他的頭往墻上磕。
次日早上老王酒醒起來,看他躺在水泥地上一動不動,后腦勺流出一大攤血,竟然不管不問,照樣鎖門去上班。
上午他姑姑去學校送早飯沒看到他,跑來找他,發現他重傷躺在地上,這才把他送到醫院。
后來他姑姑帶他去了法院,告了老王虐待罪,但屁用沒有。
老王在法官面前又演上了,態度特別好,哭著說自己十分悔恨,又說那晚他酒喝多了,并不是故意要傷害孩子,早上起來趕著上班也沒注意到孩子還躺在地上,當堂賭咒發誓說以后再也不會喝酒,并發誓一定會好好對待兒子。
華夏的法律在這方面真的比較坑,只要沒有抓到現行,只要沒有造成死亡或者殘廢,一般都不會對虐待兒女的父母進行重判。
就連剝奪撫養權都會考慮再考慮。
因為王葉除了老王,能找到的唯一親人就是那個瘋子姑姑,他姑姑有精神方面的疾患,自然不能作為他的法定監護人。
而在老王愿意撫養兒子的情況下,法院也不贊成讓王葉去住兒童福利院。
結果就是老王依舊是他的法定監護人,只不過多了個街道辦和派出所會定期尋訪。
老王最后只被刑拘了十五天,經過思想教育后就被放了回來。
老王一回來,就趾高氣昂地對他和他姑姑說“你們告啊,看誰理你們。一個瘋子,一個野種,老子肯做你們監護人,你們就該跪地謝恩。”
老王又指著他的鼻子罵“小野種你是我兒子,要在古代,老子打死你,也不會有人多問一聲。現代,只要老子不打死你,老子一樣不用坐牢。就算打死你,老子也有辦法處理你的尸體,讓警察查不出來。以后你要敢不聽話,老子一天給你三頓打。等老子老了,你還得給老子養老”
老王又不斷辱罵他姑姑,扇他姑姑耳光,還威脅他姑姑要把她送回精神病院,他拿家里的剔肉刀捅了老王。
可惜他那時太小,手上又沒什么力氣,捅的位置也不對,只捅到老王腎臟,沒能一下子捅死他。
老王當時就嚷嚷起來,還喊著要打死他、要讓他坐牢。
他姑姑被刺激狠了,更多應該是為了保護他,上去就把剔肉刀拔出來,舉著刀就追著老王砍,把想要跑出家門的老王砍死了。
他姑姑事后去自首,把事情都攬在自己身上,說自己看兄長長期虐待侄子,已經忍了很久,她覺得不能再忍下去了,既然法院不能把這種畜生關起來,那就她來解決。
他姑姑之前就砍傷過前夫,有前科,這次他姑姑再次傷人,還是殺人,雖然被判斷她行兇時受到了強烈刺激,加上情有可原,但也只是酌情輕判,她依然要被關到精神病院,最少也要等到王葉長大能作為她的監護人簽字愿意在院外監護她,才有可能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