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楊牧不太相同,因為她是女孩子,而且沒有人販子追她。
只是不久之后她就被人收養了,一個飯店。
人家天天讓她洗碗干活,可她手腳太笨,經常打碎碗。
十四歲,那一家終于將她趕走,有人調查他們雇傭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歲的方荷飯量又大,所以主人家決定不要她了。
她也無所謂,出門后覺得這個城市太小,聽說大城市好發展。
于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錢買了張火車票,之所以到漢寧,是因為她的錢只夠買到漢寧的票。
下車后,一個男人就跟了上來,問她:
“小妹妹,你是從外地來的嗎?”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色瞇瞇的。
十四歲,方荷還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當然還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畢竟她在酒館里干了兩年,聽說過很多事!
看著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騙我嗎?”
那男人愣了,一時無法回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騙我吧,不過要給我飯吃。”
于是方荷就這樣被男人帶走,去了一個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買了四個肉包子。
進入房間后他就開始脫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點也不反抗,只是吃著包子。
于是那一天方荷失去了少女的身份,在吃了四個包子的過程中,那個男人在他身上發泄了**。
何其彪悍啊!
她根本不怕自己被騙,因為她傻!
從此方荷成為了這男人的女人。
男人原來是個黃牛,倒票的。
方荷就跟著他干。
干了幾年男人被抓,方荷也進去了所里。
只關了三天就要被放出去。
方荷死活不出去,說這地方有飯吃。
當時可是難為死了派出所的民警,那是找了四五個力氣大的,才把方荷給抬出去。
方荷又成了孤家寡人,她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了。
有一點她和楊牧是一樣的,就是要活下去。
當然方荷沒想這么復雜,她的真是想法是今天我要吃什么。
之后她就進了一家舞廳,遇到了教她跳舞的女人。
隨便跳了兩年丑小鴨,十八歲后她綻放了,成為了那個舞廳中最漂亮的女人。
所有男人都肯為她花錢。
而她來著不懼,前提是那男人要請她吃美味。
后來她遇到了宋軍,宋軍覺得她美艷無比,并且有一種獨特的味道。
她當然足夠獨特。
一個不受社會一切倫理道德限制,一個沒有文化修養,一個美顏芳華絕色,一個性格彪悍的吃貨,當然跟大多數女人都不同。
于是宋軍決定不問過去,把方荷占為己有。
方荷沒有立刻同意,她其實不好拒絕比人,因為她覺得一旦拒絕了別人,就等于很多事需要自己去謀劃,她不擅長這些東西。
那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