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御的根本目的是培植社會的共同信仰,治理的根本目的是健全社會的運行機制。
只有共同的信仰、規范的運行,社會才能健康發展。
在一定意義上說,共同的信仰更為重要。
信仰決定社會的性質,決定社會的方向,決定社會的未來。
一個信仰缺失的社會一定是一個混亂不堪的社會,是一個沒有前途的社會,也是一個統治失效的社會。
因為“統治”這件事是有成本的——時間精力的付出,金銀錢財的支出、暴力的使用都是成本。如果明目張膽地宣稱“我什么道理都不講,我誰都不關心,我就是要你們徹底地為我一個人的欲望服務”就會激起臣下和百姓激烈的反抗,獨裁者需要支付大量的統治成本去鎮壓這樣的反抗并維護自己的統治。
而更聰明一種方式就是樹立一個仁慈的、沒有多少個人欲望的好皇帝形象,以減少統治成本的支出。可獨裁者又不可能放棄“唯我獨尊”的真實訴求,那么怎么辦呢?于是皇帝們就發現了“打啞謎大法”好,經常在關鍵時刻說一些看似云淡風輕實際涵義深刻的話,讓臣下們自行去領會皇帝的真實意圖。
與“模棱兩可的指令”相配套的另一個技能是“難以預測的態度”。皇帝需要臣下辦事,所以用“模棱兩可的指令”迫使臣下無時不刻地猜測皇帝的真實意圖。而當臣下希望借皇帝之手辦事情時,皇帝則時常給出一個出人意料的反應,讓臣下的算盤落空,意在告訴群臣“朕可以利用你們辦事,你們別想利用朕辦事。”
人活著為啥呢后來我認為,生和死其實是一樣的,因為你逃不開這件事,逃不開這個抉擇,哪怕有的時候抉擇的資格不在自己手里。人活著就是為了死,或許這樣說很悲觀,但是這不乏也是一種事實。而對于這個事實可以做的也只有承受。但起碼在活著,在走向死的路上我們還可以做些什么,但其實也只能做一件事,反抗。反抗所有,你害怕的,你接受不了的,哪怕是自己,也要反抗自己。不反抗的結果只能是什么都沒有。哪怕反抗到最后我們自己也會七零八落,但至少我們反抗過,留下點了什么,這些是誰也無法抹去的。碌碌無為可以相對個人而言,哪怕你知道沒人會在意你的離去,但請你自己在意自己的離去。曾經想過自殺時我總會給自己找一個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對死亡要有敬重之心。(只為了躲避這個“慫”的評價)后來我一心尋找人性的黑暗一面,也只是受了自己負面情緒的影響。當我脫離開了負面情緒,單純思考時,其實并沒有什么是非黑白。甚至我至今偏執的認為相對的東西本質是相同的。這也和前面生死相同呼應了那么一下下。但現在也算是想明白了。思維可能也就此定型,可能再也不會動搖了。但是個人感覺,思維還是要在自己的控制之內,因為人和社會隨時可能會動搖我們的思維,而我們無法改變自己的思維時只能給以自己一個合理的解釋來接受這些動搖。不過有些人說的也對,思考這些問題并沒什么重要的,活著才是現在的人最優先考慮的事,船到橋頭自然直,有的時候頓悟出的東西更精致,所以也不必追求。
最普通的人,為了活著而活著,就像世間萬物為活著而活著一樣,很正常,很溫暖。
堅忍的人,為了責任而活著,哪怕生活并不如意,他們還是會為了身邊的親人朋友而堅持下去。
達觀的人,為了享受而活著,他們并不必須生活有其意義,只要每日能享受到更多生活的樂趣,哪怕是重復的樂趣,也足夠了。
有理想的人,為了理想而活著,畢竟為自己而活的意義最長不過一生,為理想而活的意義可以超越生命的限度,有理想的人,會盡力讓自己生活在更長久和更永恒的世界里。
“為了牽掛而活、為了留戀而不想死。”什么是牽掛?牽掛就是年老衰竭的父母,想多活幾天、幾個月、幾年,只為了想多陪陪自己的孩子。牽掛就是患有重癥的青年,想多活幾天、幾個月、幾年,只為了多陪伴下自己所深愛的人。牽掛就是人對這個世界的物與事,有著難以割舍、無法舍棄的羈絆。什么是留戀?留戀就是瀕死之際的人,在最后一刻,想要多看看這個美麗的世界。留戀就是偉大事業的先驅,在最后一刻,仍然放心不下,仍然有著牽掛、惦記,仍然想盡最后的一點心力,仍然想要看著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留戀就是人對這個世界的物與事,有著深深的眷戀,只想多看一下這個世界。因為牽掛,所以放心不下。因為留戀,所以不想離開。最終,只有一個基本道理:因為有牽掛,因為有留戀,所以舍不得離開。這便是“在瀕臨崩潰、支撐不住”時,繼續活下去的理由。這個理由,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甚至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但所有的人,都會潛意識的因為“不舍”,所以不想離開。因為不舍、牽掛、留戀,所以人會努力的生存,為了自己能活下去,為了自己父母能活下去,為了自己的愛人能活下去。因為不舍,所以人不會輕易尋死。你可以有各種活著的理由,為父母、為自己、為愛人或為孩子、為他人、為世界。但歸根到底,仍然是“不舍”。也有萬般俱滅、心死如灰的人。但是,即便是這種人,也有著“向往著生”、“活下去”的生物本能,他們若要尋死,也要克服掉恐懼本能、生存本能。因為生物是要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它的基因中刻入了“活下去”這一條邏輯。“本能”讓我們避開、遠離各種危機,包括致命危機。“不舍”讓我們對世界留戀、眷戀、牽掛。我們活著的理由很簡單,只有兩個原因:“本能”與“不舍”。
人類的進化卻是充滿悖論的。首先基因的變異在人生下來之前,就已經決定了,此后的人生無論境遇,都無法改變一開始拿到手中的牌。人無法倒回去修改自己的基因,也無法修改自己的早年經歷。而我們知道一個人的深層動機,在這個人五歲之前,就已經定型。人要用一生的時間去證明自己拿到的基因,自己的深層動機,甚至是先驗學識到底是否有競爭力。競爭獲勝的人,得以繁衍更多或者質量更高的后代。人并不是生來就仰望星空的,不僅是外部生存環境的惡劣,人類族群內部的競爭更甚。人類的族群比許多動物的族群要大,管理一個大的社會,需要更發達的大腦。一個人只能記住上百個與他有交往的人,但我們的社會結構,系統工具,讓我們能管理十億級的社會。十億級的社會的管理難度,是數億級的社會所不能企及的。人類的大腦容量也隨著社會的復雜度而進化。因此,人的生存,人的繁衍都與人的進化這個目的有關。進化不但影響個人,更影響整個人類族群。一些基因,甚至在代際之間產生不同的表達,以應對族群目前所遭遇的變化。還有的基因,控制人類的疾病,比如說一些致癌的基因。這些與死亡相關的基因,在那么多年的遺傳之中并沒有被滅絕,而是與別的基因相組合遺傳了下來。這說明死亡也是進化的一部分。
從進化的角度上看,人類在二十五歲之后,就是進行了繁殖之后,死亡基因就可以開始表達了。但是人類的幼兒需要十幾年的培養,所以這個年齡還會向后推遲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