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劍大哥,你這是怎么了。”
“沒事,嗯,有些餓了,好想趕緊回去吃飯。”
“可惜我這里沒有帶什么東西,等下我吩咐他們準備一下。”
快接近使館的時候,王劍借口回去一下,先行下車。
到達使館后,白三卻是開始了一場表演。
似乎是祈福,似乎也是祭祀之類的玩意兒。
反正就是用一些古代方言講話。
這讓王劍感覺到一件事。
秘境人如何以信仰?如何做好死亡前的安慰劑工作?
這一點,好像白帝秘境,就會錯過了中國的道教改革,佛教入境,儒教改革,古文運動以及各種沖擊啊。
而他們……
上古時期,中國的宗教信仰主要可以歸納為,敬天法祖。
宗,尊祖廟也。從宀從示。”“宀”表示的是一個屋子。而“示”的意思是“天垂象,見吉兇,所以示人也。從二(二,古文上字),代表天。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凡示之屬皆從示。神至切。”因此,宗的意思,就是蓋個屋子祭祀神祇。而宗教,就是用神祇的意思教育民眾,合于天理,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這是中國早期宗教正統信仰。以郊社、祖廟制度為核心,輔之以其他鬼神祭祀,有他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宗教儀式。
儒家學派在對待宗教信仰方面,孔子有敬而遠之之語,相比之下,不注重宗教的神秘性而偏向于其中的人文精神。
道家以老子老萊為主的思想則有戒除驕矜,淡泊名利,亡卻好惡,順乎自然的思想主張,同時提倡清靜無為的精神自由。
同時,老莊把鬼神下降為第二位的存在,對當時的宗教勢力無疑具有動搖作用。他們的共同傾向是抬高自然的、形而上的哲學本體“道“,壓低社會化的、人格化的神“天“或“上帝“.
而墨家對待鬼神則提出,天志:墨子認為”天“是有人格的,高貴且聰明,天之行廣而無私,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應以天為尺度計量自己的行為。墨子認為天是無差別的博愛,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天志之說與老子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有異曲同工之妙。同時希望人人都相信鬼神可以祈福降災。墨子認為:認為鬼神不僅存在,而且能對人間的善惡予以賞罰,這是墨子的一個重要理論。在明鬼篇中,他列舉古代的傳聞、古代圣王對祭祀的重視以及古籍的有關記述,以證明鬼神的存在和靈驗。墨子對宗教信仰在下層百姓中的傳播做出了重大貢獻。他講:“順天志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墨子?天志上》)。墨子的主張代表了勞動人民的利益,且持論不高,生動具體,容易為廣大民眾接受。所以墨學一出,很快便形成了一個紀律嚴明,規模龐大的團體——“墨者“,既具有學術性質,又從事游俠活動,社會影響很大,當時社會上有“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之說。墨家的出現,對于推動宗教思想向社會下層發展作用不小。
在中國古代史籍中,有關于“絕地天通“的記載,傳說由于“九黎亂德“,導致“民神雜糅,家為巫史“,故天下混亂,神不賜福。此后圣王顓頊“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剝奪了平民百姓與天神直接交通的權力,由國家委任的職業巫師(“在男曰覡,在女曰巫“)壟斷了宗教神權,標志著古代國家宗教的正式產生。
中國的宗教神靈體系較為混亂,但混亂的另一重含義也意味著包容。沒有說你不信就是異端就要下火獄這種極端思維。中國的本土化的宗教信仰者主張以信仰律己,而不是律人。沒有說僧眾吃的菜一定要離家的居士來做。你吃肉和尚也不會要殺你。說不定會為那些雞鴨之類的亡靈超度一下。好了,扯遠了,再說就太不清真了。
神靈大致分為天神、地祇、人鬼、物靈四類。天神中以昊天上帝為最高,其下包括日月星辰、風雨雷電,共同組成了一個天上的朝廷。地上諸神包括后土、社稷、山川、岳鎮、海瀆、江河、城隍等等;人鬼包括圣王、先祖、先師、歷代英雄魂靈,構成了一個人死后的彼岸世界;物靈包括旗纛、司戶、司灶、八臘等等。
在眾多的神祇中,只有尊卑高下之分,沒有此真彼假之別。傳統宗教源頭上的多神性,使后世中國人的宗教觀上也沒有其他民族宗教那種排他性。
中國人幾千年的宗教信仰,歸結起來可以用兩個字概括——“平安”,關于神明的態度,也一樣兩個字總結——“實用”。不論是祖先崇拜,還是圣人崇拜,乃至從外國流傳進入的中土的佛教,基督教,流傳到民間,不出百年就會成為人民祈求平安的符號象征。
一句話,玩壞。
重要的宗教變動都發生了大亂世,比如五胡亂華時佛教盛行,漢末五斗米教,黃巾教,清末基督教,也是由于百姓覺得以前拜的神明法力不夠,所以找一個新神來拜,非常有實用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