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
她不接。
他就一直打,一直打,一直打。
指蓋微微翻開,泛出一抹血絲,他卻感覺不到疼痛,一遍遍地按壓手機。
她接了。
旁邊有人在鬧。
他在萬尺深淵,她身邊繁花簇擁。
本來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本來就不該有交集。
戚厭淡淡地說,“你出來,朝霧大道39號,我有事情要跟你說是關于許粒的。”
“你要認錯是不是晚了點”
“隨你怎么想,你出來,我只等你到四點三十五分。”
四點三十五分,是他們就讀明航小學的放學時間,他就像一條辛勤的小黃牛,站在大小姐的教室門口,等著她出來,給她殷勤背書包。
六年級的時候,正是情書滿天飛,他春心悄悄動蕩,去朝霧大道給她收集了一整罐櫻花。
是早春的櫻花,裝在透明罐里,格外漂亮。
結果大小姐卻以為這是別人送的,對那男生一直很青睞,后來他成了她的大學男友。
戚厭是個孤兒,沒有勇氣更正這一份美麗的錯誤。
后來他才得知,金父是個人面獸心的家伙,他私吞公司財產,逼得他爸跳樓,他媽過世,他年幼心中的愛慕也悄然轉化為一份刻骨的恨意,每次對她施為,總有一種莫名的快感。他控制不住這種病態的想法。
他想他應該是生病了。
但沒有人好好救他。
四點三十分,他看到了人。
她準時赴約,還是那條橘紅色的吊帶魚鱗裙,走起來波光閃閃,八面威風。
在戚厭看來,她就像是一只招搖過市的小孔雀,他想笑,但筋骨生硬,實在沒力氣笑了。她太狠了啊,擊潰了他所有的防線,一點余地也不給他留。
她敲了敲車窗。
車窗降下來之后,指尖那一抹粉明晃晃的。
是櫻花粉。
她看起來那么蓬勃、熱烈、盛大。
緋紅要上車。
戚厭垂下眼簾,手指微微捏起。
他強硬拒絕了。
面對女人不高興的面孔,他只是伸出手,學著她當初的絕情,一根根掰開她手指。
“金緋紅,你他媽就是個爛人。”
他譏笑。
“可你愛我不是嗎”她歪頭笑。
得寸進尺。
“是的。我愛。那又怎樣。”他轉過頭,眼睛直視前方,不分給她一點余光,“最后給你警告,小心許粒。”
說著,戚厭一踩油門,飆射而去。
“嘭”
剎車失靈,戚厭撞上了樹。
車頭起霧,扭曲變形,雙腿淌下血來。
昏迷之前,他手里緊緊攥著那一枚神廟積木。
像是觸碰某種遙遠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