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果然接受了挑釁,他微笑道“那我就給你們舉個例子吧。有一個案子,時間大概是前年五月,有一家五口被滅門,警方后來抓來了一個精神病,那人就是一只羊,這個案子說不定會留下點什么痕跡”
丁局聽到這里,小聲問顧言琛“有這個案子嗎”
顧言琛反應了一瞬“他說的應該是514滅門案。”這一案雖然不是他的案子,但是他也有關注。
顧言琛憑借記憶道“是前年的5月14日,長信小區發現了一家五口的尸體,在不遠處,有一名手拿兇器,渾身是血,精神恍惚的男子被捕。后查明,那名男子名叫蔡金良,是一位精神病患者,對整個案情供認不諱。”
他幾句話就言簡意賅地勾勒出了整個案情。
這個案子很大,也很性質惡劣,當時檳城第二分局破案神速,證據確鑿,進展順利。
市局還因此給與了嘉獎。
阿南笑意更濃“還不信啊,那你們去把檔案找來看看嘍。”
分局的案件在總局這里都有備份。
丁局咳了一聲道“白夢,你快去檔案部,拿一下這個卷宗。”
白夢急忙出去,過了幾分鐘,她敲門,手上拿著厚厚的一疊資料。
丁局急忙打開,把卷宗分給顧言琛看,老頭一邊看一邊嘴硬“我倒是要看看,這個案子能有什么問題。”
沈君辭坐在一旁,他是法醫,沒有分得文字檔案。不過有幾張照片散落了出來,丁局遞給他查看,那分別是案發現場的,還有嫌疑人的。
現場血肉模糊,非常慘烈。
沈君辭拿起了其中一張照片,那是蔡金良被抓時拍的,是一張現場照,面對著鏡頭的蔡金良被手銬銬住雙手,衣服破爛,面色木吶,眼神空洞,直勾勾地看向前方。
沈君辭很快發現了一些端倪,他指給丁局看“嫌疑人衣服上的血濺形態不完整。血濺在頸部,袖口發生了斷裂。”
血液噴濺而出,一束血液在噴濺在領口時,一定還會向上延伸,沾染脖頸。
就算是有運動,擦拭等因素,也會留下痕跡。這個道理就像是在畫畫使用顏料時,在紙張邊緣的顏料一定會和桌面上留下的痕跡能夠完整對應上。
現在這張照片上,雖然蔡金良的臉上,手上也有血跡,但卻像是被人抹上去的。
這件血衣,可能是后來換上的。
丁局急忙把照片拿在手中,低頭凝望著,背后卻犯上來一股寒意。
如果眼前的阿南說的是實話,那么這個案子中蔡金良就不是真正的兇手。
警員拍照后,血衣被當做物證。蔡金良手上,身上的血跡在被法醫提取化驗后,就被清洗。
化驗結果血型吻合,加上他的口供,就確定了他是兇手。
唯有這張照片,把疑點保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