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夕的示好理所當然地贏得了對方的好感,通判那一桌人朝著這邊舉杯遙敬了一下以示謝意,而那個千戶大概是武人出身的緣故,性子倒是直爽,過來跟何夕和張廣各喝了一杯。
吃完午飯,張廣便好奇地詢問何夕下午該去哪里活動,何夕搖搖頭道“下午是辦公時間,沒什么合適的地方了,最快也得等到這些人下班之后,去青樓聽聽小曲,泡泡小妞什么的不過好像帶你去不太方便,我看還是算了。”
張廣臉上一紅道“那你昨天一個人行動,也沒見你去啊”
何夕嘆了口氣道“這種地方,一個人去根本說不清楚,我說我進青樓是去工作的,你們能信嗎”
“好像可信度是差點。”張廣也不得不承認何夕的擔心很有道理。
“最起碼也得兩到三個人互相作證才行,改天我帶馬力科和邱元去得了,這兩個家伙以前都是混體制內的,對這些三教九流的場合肯定熟門熟路”何夕毫不留情地一黑黑倆,把無辜的馬力科和邱元直接變成了反面教材。
張廣忽然想了什么,干咳了一聲道“老何,我看你也早點打消這念頭吧,我記得來之前看過一些資料,上面有說明朝是不允許官員嫖宿的。”
“哦有這規定”何夕倒是真不知道還有這回事,愕然反問道。
“還真有這規定。”張廣便揀自己還記得的說了幾個。當初工作組人選定下之后,寧崎便從大資料庫中找了一大堆參考資料讓他們惡補歷史知識。每個人的側重點都根據自己的興趣有所不同,而張廣當時看得比較多的就是明人記錄實事的一些著作。
明代陸容菽園雜記中記載,“前代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挾妓宿娼有禁,甚至罷職不敘。”明代王锜寓圃雜記中記載,“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敘,其風遂絕。”這說的便是明朝官員一旦嫖娼被抓到,那么就終身不得錄用,處罰非常嚴重。
類似的記載在明人的著作中非常多見,如顧啟元客座贅語中就有記載南京禮部尚書姜寶的禁嫖處罰,“凡宿娼者,夜與銀七分訪拿幫嫖指認,責而示枷。”意思是宿娼者一旦被捉,那么就要罰銀七分,而且還要帶枷示眾。而余繼登所著的典故紀聞一書中,甚至還記敘了明英宗年間海南衛指揮使到北京述職時因為宿娼被抓,結果被削去官職,謫戍威遠衛的故事。
何夕聽了之后也是目瞪口呆,良久才嘆道“管得這么嚴,在明朝當個公務員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