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天敦現在想要達成的目的,就是盡可能壓制大員港在福建海域的影響力,逐步讓海漢掌控這一區域。同時要在臺灣島上建設起殖民點,形成海漢在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真正有生產和自我維持能力的分基地。畢竟澎湖地方太小,當個軍事基地和移民轉運中心還湊合,但要談發展就沒什么余地可言了。要想把三亞的建設模式搬過來,那還是得放在類似打狗港這樣的地方。
在達成這些條件的基礎之上,如果能夠從荷蘭人身上壓榨出更多的價值,比如說通過他們的渠道從東北亞幾個小國家獲取一些素質較高的移民,那就基本算上額外收獲的部分了。
1632年11月11日,大明崇禎五年九月廿九。海漢民團澎湖基地司令錢天敦,與東印度公司大員長官漢斯,在大員港外的三鯤鯓沙洲上會面,并簽署了后世稱為“光棍節協議”的海漢荷蘭停戰協議之澎湖補充條款。
這個補充條款的內容主要就是雙方此次談定的交換條件,即荷方以長期移民的方式來換取海漢一方不對大員港地區采取任何形式敵對行動的承諾。
雖然荷蘭人最終談定的移民供應規模并沒有達到最初的承諾數字,但錢天敦也還是基本滿意了。每個月將有不低于八百名移民由荷蘭商船運抵澎湖,其中由海漢指定類型的移民人數不低于二百人。這個數目肯定比不了從山東沿海所招攬到的戰爭難民,但多少也是一個有益的補充。特別是在錢天敦已經上報執委會,準備要在打狗港地區開分基地的狀況下,移民的不斷引入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而荷蘭人也得到了他們想要的和平,海漢承諾在曾文溪以南,二仁溪以北,這一片跨度大約四十里的地區屬于東印度公司所有。不過這一份和平也只是暫時的,因為補充條款的有效期僅為兩年,兩年之后雙方將視現實狀況商定是否續約或終止。
荷蘭人當然是想要把這份協議的有效期時間簽長一些,但錢天敦只給了他們兩個選擇,一個是兩年,一個不簽,無奈的荷蘭人只能選擇接受前者。
錢天敦之所以選擇了兩年這個時間節點,也是借鑒了三亞和黑土港初期的經驗,兩年時間已經足以讓海漢在打狗港地區建設起一個規模不小的殖民港了。到時候不管是繼續壓榨荷蘭人,還是視形勢變化將其逐出臺灣島,主動權都掌握在海漢手中。
“合作愉快,希望我們今天簽署的協議會成為未來發展雙邊關系的基礎。”錢天敦簽完協議之后,站起身來皮笑肉不笑地向漢斯伸出了手。
漢斯有些訝異于這個海漢軍官竟然會懂得這種西方社交禮儀,但還是擠出苦笑與錢天敦握了握手“錢將軍,我是一個愛好和平的人,希望這份協議能夠讓我們之間的和平保持得長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