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銘晨自認為自己出的這個點子是很好很可行的,可是,他忘記了宋喬山不是書記也不是鄉長,宋喬山的工作環境中,還有一大堆腦筋僵固衰弱的人。
在吸收了胡銘晨的觀點之后,一次會議中,宋喬山就將這個方案端到臺面上去討論。
這回大家的抵觸不那么強烈了,要是能夠一分錢不花就可以將牛馬市場給完全來個翻天覆地的改造,倒是人人都覺得好事,幾乎沒有誰不贊成。
就連一向同宋喬山不對付,處處與他作對的高過招,在一面倒的贊同聲中,也選擇了有限度的合作。
不過對于宋喬山對胡銘晨家的包庇袒護,高過招并沒有完全放手,依然提出質疑。
問題就處在對土地的征收上。其他人家的土地都還是空著的,最多種了點菜種了點樹,征收起來相對方便,就完全按照農地的標準。可是胡銘晨家的已經打了地基了,這就有點點麻煩。
胡銘晨家的那些地基屬不屬于征收的范圍,如果不屬于,那就有圖利之嫌,如果屬于,那又是一個什么標準。
照高過招的說法,要征收,就統統征收,胡銘晨家的也不能例外,其次,征收的標準全部一樣,他家的房子還沒建起來,就不算是宅基地,更不可能算成房子的地基。
如果真的這么一刀切的話,那胡銘晨家就虧大了。就算將買地的價錢補給他家,那他家打地基也是花了錢的啊,就這么算了嗎
再說了,當初買那塊地,就是為了以后這一片的開發升值,現在倒好,和別人家的一樣全部征收,豐厚的升值前景就變成泡影了嘛。
胡銘晨在和宋喬山出點子商議的時候,他并沒有將自家的地基給算進去。在他看來,自家的地基已經修起來了,那就證明房屋的修建已經動工了,而且,地基上還堆了不少的建筑材料,就不能算作是農地了。
就算要征收他家的地基,那補償標準也應該比其他人高很多才對。
然而高過招偏偏就抓住這點不放,就是要把胡銘晨家一視同仁的納入進來,只要能將他家一樣標準的納入,那他就同意,否則,他就只能認定宋喬山是在做以權謀私的動作,只不過換了個由頭和方式而已。
宋喬山當然不傻,他自然明白,如果將胡銘晨家一視同仁的納入,對其他人是好了,可是對他家來說就虧了。
人家胡銘晨絞盡腦汁的幫他想辦法出點子,到頭來自己卻將他家的利益給出賣,這明顯是不仗義的,是很無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