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上次,都是等了幾個小時就可以了,這次,怎么就不行了呢真他奶奶的扯淡。”從公安局辦事廳出來,胡建軍一肚子火。
胡建強要住院,所以這次辦事是胡銘晨陪胡建軍一起去辦,得到這個結果,胡銘晨一樣的窩火,但是人家就是要這樣辦,作為普通老百姓,他又能怎么樣。
“走,回去吧,明天再來問。”胡銘晨沉著臉走下樓梯道。
胡銘晨的心底里已經認定了有人從中作梗,否則不會上一次和這一次的差距那么大,甚至他直接記得,辦事的人都還是上次的人。
辦事人不變,要辦理的業務不變,地點不變,可是結果卻出現了大不同,再結合聶遠雄所講的話,這里面要說沒有貓膩,胡銘晨很難說服自己。
出了公安局的院子,胡銘晨讓胡建軍先回去,他打算去找王展聊一聊,看他是否認識熟人,有熟人的話通融一下。
在目前的社會,人際關系還是很重要的社會立基,俗話不是說了嘛,有關系的人做什么事都沒關系,沒關系的做什么事情都可能變成有關系。
我們一直在喊法治社會,而這一點就說明我們的法治社會還沒有完全的建立起來,人治的程度還是比較濃厚,很多事情就算是有規定,可是實權人物的一句話,規定也可以被刺破。
分手之后,胡建軍往上走去醫院,胡銘晨則是往下走,打算去批發市場找王展。
胡銘晨心情抑郁的低著頭往前走,等走到解放市場的時候,突然之間從旁邊的箱子里沖出來一個人撞在胡銘晨的身上,差點將他給撞倒。
“瞎了走路不看路嗎”胡銘晨心情本來就不好,無端端的又被撞了一下,他當然要冒火。
撞他的人是一個年輕小伙子,二十來歲的樣子,戴個棒球帽,一身黑體恤,手里擰著一個紅色的女包,下身穿牛仔褲和白球鞋。
這個家伙被胡銘晨訓斥之后,根本不搭理胡銘晨,慌里慌張的向陽路的方向跑去。
“搶東西,搶東西,他是小偷,抓住他”胡銘晨看著那個跑開的家伙還想罵兩句,巷子里就跑出來一個身穿黑白色連體裙的女人大聲喊道。
這個女的右臂上好像受了點傷,紅了一片,腳上的半高跟皮鞋跑起來一扭一扭的。披到肩頭的秀發顯得有些凌亂。
路上的幾個行人見到這幅情形,立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這個女人一定是苦主,剛剛被那個小青年給搶了。
可是世風日下,大家雖然知道是這么一回事,但是,所有人都停下腳步干看著,包括路過的兩個青年人,沒有誰見義勇為的伸出援手去幫她抓賊,挽回損失。
“站住”反而是胡銘晨怔了一下后,指著那個逃跑了的青年大喝一聲,邁開步伐就追了上去。
“這小娃娃逞什么能啊,別說他這么小追不上,就算是追上了,又能怎么樣呢,根本打不過人家,別反過來讓人給捅了才可惜。”
“應該報警嘛,抓賊是警察的事情啊,誰有電話,幫忙報個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