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部隊,有時候也會要求做十公里的負重越野,時間有些也會限制在一個小時內。可是那是以集體為單位,意思就是說只要最后一個人是在一小時內就行,至于他是被扶著趕到還是拖著趕到,就沒有具體的要求了。
所以我們在新聞里會看到一種情況,就是部隊在做拉鏈的時候,有些戰士會幫助戰友背行李扛槍,有些戰士會兩個一行扶住一個吃力的戰友。
集體做一個動作,可以互相幫助,互相鼓勵,互相扶持。
而胡銘晨卻不行,他就只有一個人,身邊連個打氣的人都沒有。他必須一個人十分孤寂無援的完成十公里的負重任務量。
一開始的時候,雖然肩膀上壓了四十斤重的東西,胡銘晨的動作還是很快,并沒有受到多大的遲滯。
但是他畢竟今天剛剛完成了超負荷的訓練,而且手腳都受了傷,尤其是大小腿之間的破皮,對他的行動多多少少造成了一些影響。即便上了藥,可是當跑動起來后,皮膚與褲子產生的摩擦,還是會讓上了藥的傷口再次破皮裂開,產生很強的刺激疼痛感。
三公里的時候,胡銘晨抬手看表,用時十五分鐘。
簡單的初步計算的話,這個速度似乎還不錯,能夠在一個小時內完成。
但是胡銘晨清楚,這不夠,遠遠不夠。前面的時候本身就速度快,越往后,體能消耗越大,速度就難免會受到影響緩慢下來。
要是前面不能爭取時間的話,后面就會更加困難。
但是胡銘晨也清楚,速度也不能太快,一旦前面的速度過快,過度造成體能消耗,那后面就干脆別跑了。最佳的方法是勻速前進,甚至要保留一點點沖刺的體力。
這么多年的跑步訓練,胡銘晨也不是白來的。
雖然不能加快,但是后面的五公里至少得繼續保持現有的速度,否則的話,很難完成。胡銘晨自己在心底里盤算道。
想法是很好,但是,可觀的條件使得他根本就保持不住。四十斤的重量和不是白加的,前面的體能消耗也不是吃一頓飯,換個衣服搽點藥的時間能恢復的。
到六公里的時候,胡銘晨再看表,已經用了三十二分鐘,換言之,第二個三公里,胡銘晨用了十七分鐘,比第一個三公里多用了兩分鐘。
這還是得益于胡銘晨底子厚,他前面相當長一段時間是在腳上幫了沙袋跑,也等于是一定程度的負重練習。要不是有這個基礎,恐怕胡銘晨光這六公里就起碼要超過四十分鐘。
“不能輸,絕對不能輸,他們越是要折磨我,我就越是不能讓人看扁。”胡銘晨心底里一直如此告誡激勵自己。
后面每多跑一圈,胡銘晨就感到自己的后背和肩膀像是要斷了一樣,而腳底板也感覺要磨破了。
胡銘晨腳上穿了可不是那種專業的輕便跑鞋,就是部隊里普通的解放鞋而已。
跑到第九圈的時候,胡銘晨已經用了五十三分鐘。他現在只剩下七分鐘了。
七分鐘比起前面來,看似很多,可是體能的消耗,已經讓胡銘晨每前進一步都無比艱難,他的呼吸已經失去了規律,嗓子眼干得都要冒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