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剌人盡管不相信二人能憑借卓絕輕功一路飛掠過十二里路,所來兵卒卻還是配備了足夠的硬弩防范未然。
在平地上,冷魅和姜逸塵只要內息不干涸,來多少箭矢,休門風遁就能擋下多少箭矢。
飛檐走壁間再布施不能隨身而動的休門,則是徒費內息。
是故,入谷三十余丈以來,二人全憑身法在躲避一簇簇箭型灌木,實有危急情況再揮擊兵刃相擋相攔。
直至一名瓦剌勇士心急氣惱地高高躍起將巨斧掄砸在冷魅身前,敲落下一大塊巖壁,最終以自身后頸被暗啞劍貫穿為代價暫阻去路,這才將兩條滑不溜秋的壁虎給剝離了巖壁。
殺人如刈麥是個比喻。
就算是收割麥子,也不是單純地揮動鐮刀五百下、一千下。
需將麥子攏成能夠被一刀割斷的一捆夾于臂彎間。
鐮刃環裹于成捆麥子的麥根處。
一手緊抱掰扯,一手逆向劃拉,方可割下這捆麥子。
簡單說來也需攏麥、抱麥、割麥三步。
如此步驟重復五百回、一千回,手會酸、腰會酸、脖子也會酸。
更何況有些麥子麥根生硬,不是兩刀、三刀就能割斷的。
殺人,說起來倒仿佛要比刈麥簡單許多。
或穿心、或割喉、或斬首、或碎腦、或斷脈、或喂毒等等,都只需一步。
同樣一個動作要完成五百次、一千次,聽來比刈麥簡單許多,應不會太累。
問題是,只要那五百人、一千人沒有毛病,不是木頭人、不是麥子、不是死人就不會呆在那等著別人來完成那一步。
所以,殺人并沒有刈麥來得簡單。
除非殺人者是黃青玄、何雷這等對于兵卒而言遠超刈麥者之于麥的非人存在,別說只是一千人,便是三千、五千、上萬人,不到日落即可盡數收割。
冷魅和姜逸塵不是非人存在。
二人便沒想著要殺盡峽谷里現有的千名瓦剌人,以及個把時辰后也將趕入峽谷的更多瓦剌人。
二人的目的僅是要在盡可能短的時間里、以盡可能少的傷損穿過一線峽谷。
那名瓦剌勇士雖將二人從巖壁上截落,卻也讓那塊巨石軋死三名瓦剌兵卒,并且為后來者增添了個不易逾越的障礙。
一定程度上幫二人實現了截流。
只不過三十余丈之于十二里相當微不足道。
二人這十二里一線峽谷之路才剛剛開始。
定要用最省力的方式開始快速向前。
姜逸塵反握著暗啞劍劍柄,劍柄朝上,劍鋒在下,就像握著匕首。
暗啞劍不屬于短劍,可長不及三尺,到底還是短了些。
也因此,暗啞劍才便于藏身。
姜逸塵扮成小影混入紅衣教染坊時藏過,第一次扮成瓦剌人在北地探聽情報時藏過,這回再扮成瓦剌人深入瓦剌行刺,所藏自然也是暗啞劍。
從這方面來說,暗啞劍與匕首無異,殺手和刺客總會藏著匕首行刺。
這時候姜逸塵也把暗啞劍當匕首。
只一味求快,匕首的出招收招速度確實要比劍快。
姜逸塵和冷魅傾身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