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小莊敢在此時果斷開槍,就能夠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揭露“肖申克”真正面目的人。可惜他不敢,因為李少澤的槍口也對準了他。
兩人看著對方身上的黑衣,都露出了一個老鄉見老鄉的怪異表情。
因為風衣這款衣服,寬大能夠藏槍,黑色又很耐臟,簡直就是職業殺手的標配套裝。
有時候殺手之間都不用亮槍,只要看見對方風衣角的火藥,就能判斷出對方的身份。
不過讓小莊感到惡寒的是,面前這個殺手居然比他還騷包!他頂多就梳個大背頭,掛條白圍巾,走在路上回頭率大約是百分之三十。
可是方面穿著風衣就算了,還戴著面具,穿著皮靴,頂著禮帽……走在路上回頭率堪稱是百分之百!
敢這樣打扮的人物,不是蠢逼就是高手!
小莊心里的直覺告訴他,這是高手,這是高手。
兩人就這樣開著門,指著對方,誰都不敢亂動時。珍妮端著一杯水,走到客廳,出聲打斷了沉默:“小莊你有朋友來呀。”
“是啊,珍妮,打球的朋友。”
咔咔兩聲,兩人都靠近了一步,將槍口抵在對方胸前。
珍妮撩起發稍,露出一個微笑:“那我再去倒一杯水。”
“麻煩了。”李少澤一步步走進房中,反手把門鎖上。看見珍妮端著水杯出來后,一同繞進了沙發區。
“先生,您喝水。我還是第一次看見小莊的朋友,你們關系一定很好吧。”珍妮一手拉著小莊的手臂,另一只手把水杯微微推向對面。
李少澤單手持槍,將水杯拿起懸在空中,得意的朝小莊示意,隨后再度將杯子放下:“是啊,我們以前在貧民區一起長大的。”
輕輕噠的一聲,珍妮便以為李少澤喝完了水,轉臉看向小莊,小莊挑了挑眉毛,憋出了半句話:“是啊…他叫……”
“我叫小寶啊,毛頭。”
“哈哈,原來你叫毛頭……”珍妮笑的非常開心,小莊只能無奈的應道:“是啊,毛頭,久別重逢真是太開心了。”
“我也一樣開心。”
兩人老朋友就這樣舉著槍,來了一場重溫年少的對話。
過了片刻,珍妮走進廚房,想要洗水果給他們吃。而隨著珍妮一走,兩人的槍口便再度頂向對方的腦袋。
“小寶,多謝你沒向珍妮開槍,”
“我不是來殺人的。”
李少澤輕輕一笑,微微將槍口放低。兩人都很有默契一般,漸漸將槍放下,然后收入腰間,再度坐會沙發上。
小莊原以為李少澤是黎天一請來的殺手,現在知道不是后,不免也有一些好奇,開口問道:“那你今天來找我做什么?不會是真的來喝茶的吧。”
“知道黎天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