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來說,其實馮軒和郭昌東這個新聞發布會略微早了那么一點,有打草驚蛇的可能。
給那些動物保護組織的人留下了反應時間和銷毀證據的時間。
其實不然,檢察院雖然也要走流程,不過在郭昌東出面之后,這事就要上心一些了。
另外就是,雖然郭昌東是查到了那些人的賬戶里確實有不正常的收入變動,但是其實數額都不大。
也是,那些“小人物”,又能值得多少錢去收買呢?
如果數額不大,完全是可以糊弄過去的。
但是如果真的給了你反應時間,你還真的去操作了,那才是真的傻逼!
“此地無銀三百兩”將會是他們的寫照。
而馮軒挑釁記者的行為,讓記者們不爽的同時,也在約束著自己的行為。
尤其是那些推波助瀾過的記者,更是有些膽戰心驚,若是馮軒真的有心追究他們的責任,他們還真的沒什么辦法。
一時間,橫行橫店新聞界的這些記者們都偃旗息鼓,靜觀其變,不敢再搞事情。
而那些動物保護組織的人,本來還沉浸在出了一口“惡氣”,以及收獲的喜悅之中,卻是突然發現被檢察部門找上門來了!
動物保護組織的人大驚,別人不知道他們做了什么,他們心里怎么會還沒有一點B數,頓時就絕望了。
移交法律機關之后,馮軒暫時可以松一口氣了,但是想要出結果,怕是要等一段時間了。
不管是調查取證,還是其他的流程,都是需要一段時間去做的。
不過,這段時間的輿論倒是不用太過擔心,挑釁那些記者可不僅僅只是為了挑釁,在這段時間之內,很顯然的是,他們不敢再“頂風作案”,繼續說些有的沒的。
就算要說,也應該說些好聽的了。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向“大佬”低頭了!
另一邊,馮御的第四首歌也在“創作”完成之后,發給了大衛。
這一次的歌曲是華語歌曲,相對來說,要簡單一些。
在馮御來說,算是一首經典老歌,當然,就算是放在現在來聽,依然是一首優秀的歌曲。
《為了遇見你》,網傳是歌手薛之謙演唱的一首歌曲,由廖瑩如作詞、陳耀川作曲,收錄在薛之謙2012年發行的專輯《幾個薛之謙》里。
為什么是網傳呢?
因為這首歌曲最早是2003年,由一位叫做胡瑤的女歌手推出的同名專輯里的歌曲。
然后,她的歌曲上傳時間卻是2015年。
但是,只要百度或者360之類的搜索引擎搜索《為了遇見你》的時候,都被歸類到薛之謙名下。
甚至是楊宗緯和戚薇演唱的版本也占據了一個非常前排的詞條,但是就是沒有這個叫做胡瑤的女歌手……
其中的原因無從得知,或許是版權問題,或者是說大歌手翻唱也不需要標注一下嗎?
當然,這些都與馮御無關,他喜歡這首歌只是因為這首歌寫得好,并不因為唱它的人是誰。
就算是前世,估計也沒誰會去因為一個過氣很多年的女歌手去質疑如日中天的薛之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