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蘅直接開車上高速,一路往南。
這條路他開過,兩年前的國慶,他就是從嘉城出發,開了五個多小時的車去蘇漫琴老家接卓蘊。
當時,石極鮮海鮮酒樓即將開張,這個新品牌是石靖承畢業回國后一手搞起來的,是一個里程碑,象征著石公子可以獨當一面。卓蘊居然不肯回來,卓明毅大發雷霆,命令司機去蘇漫琴老家抓人。卓蘅聽到后,說他去吧,怕司機搞不定卓蘊。
現在,是他第二次去蘇漫琴老家,心情和上次完全不一樣。
開過一個多小時后,卓蘅餓了,在高速服務區停車吃午飯。
他隨便點了份快餐,吃飯時,旁邊桌子的一家四口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對四十歲左右的爸爸媽媽,帶著一個初中生模樣的女孩和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在吃快餐。小男孩吃飯不太乖,一直在吵鬧,媽媽生氣地說“你再不好好吃飯,下午就不帶你去游泳了”
小男孩手里抱著一個救生圈,哇哇大哭起來。
爸爸往周圍看看,問兒子“你想吃炸雞排嗎”
小孩子都喜歡這些油炸的、香噴噴的食物,小男孩掛著眼淚點頭,爸爸把手機給女兒“你去買吧,買兩份,別買辣的。”
女孩拿著手機要走,小男孩從座位上爬下來,邁著小短腿追上姐姐“我也要去”
女孩就牽住弟弟的小手,一塊去買炸雞排。
幾分鐘后兩人回來了,不僅拎著一袋子雞排,弟弟手里還多了一個甜筒,正美滋滋地舔著。
女孩把手機還給爸爸,媽媽怪她“干嗎要給他買冰淇淋,這里東西很貴的,多少錢啊”
女孩說“八塊錢,他非要吃,我就給他買了,我不吃就行。”
爸爸把雞排從袋子里拿出來,讓兒子用竹簽叉著吃,又把手機給女兒“你想吃嗎想吃的話再去買一個,出來玩不在乎這點小錢。”
女孩笑著搖頭“我不想吃,爸爸,等下到酒店,我想買奶茶喝。”
爸爸也笑,揉揉女兒的腦袋“行。”
卓蘅旁觀著這一切,筷子夾起飯菜送進嘴里,都嘗不出滋味來。
從小到大,他從沒享受過一家四口出門游玩的快樂。
卓蘊對待他,也從沒像那小姐姐對待弟弟一樣,又愛又寵。
說起卓蘊,卓蘅真是一言難盡。從他記事起,他和姐姐就不親,不僅不親,卓蘊還老揍他,小時候的卓蘅打不過姐姐,總是會被揍得哭鼻子,回頭就去和爸爸告狀。
至于挨揍的理由,卓蘅隱約記得,要么是爸爸罵了姐姐,姐姐心情不好所以揍他,要么是他自己主動招惹姐姐,姐姐生氣所以揍他。
卓蘊從小漂亮纖瘦,在家不怎么說話,喜歡把自己關在房里,從不讓卓蘅進她房間。
卓蘅能從她眼睛里看到她對自己的厭惡,于是他開始憤怒,變著花樣地去招惹卓蘊,換來一頓暴揍。
長大后的卓蘅疑惑當時的自己是不是缺根筋,為什么要去招惹卓蘊目的是什么挨揍很爽嗎換成現在的說法,他是不是有被虐傾向
其實,卓蘅很清楚,在這個家里他過得一點也不憋屈,從小順風順水,他很聰明,知道爸爸是一家之主,兜里有錢,他想要什么都會去和爸爸說,爸爸什么都會答應,他就沒有得不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