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身著褐甲草裙,提著重新緊固了刀柄的白牙,站在黃金玉石山主峰頂端,身上干凈整潔,再無絲毫異味。
出乎高歌的意料,大當康兇獸竟失去了蹤影。
一連三天,高歌在方圓數百里閃電般搜索了幾遍,就是沒有發現它的身影。
高歌知道,大當康就在這里,絕對不會逃走,但這樣巨大的身材,竟然能藏得這么密實,由不得高歌不佩服。
高歌一心練功,最少半年沒有來這里查探,不知道大當康是藏了半年,還是知道自己來了,才開始隱藏埋伏。
高歌寧愿相信它是發現了自己,才隱藏起來,但心底隱隱的寒意,卻理智提醒高歌,大當康可能是早就藏起來了,就在某個角落里蹲著,準備對自己一擊必殺。
這種心性與隱忍,才是一只洪荒兇獸應有的表現。
高歌站了一會兒,山下各處游動覓食的野獸毫無異常,遠處大湖邊又變得熱熱鬧鬧,一切都很正常,但這種正常卻是最大的不正常。
大當康究竟在哪里?
高歌不敢再四處游走尋找,這樣幾乎是在給大當康送菜,前面三天的游走,居然沒碰到大當康,實在是運氣,高歌不相信好不容易光顧自己一次的運氣,還會繼續呆在自己身邊。
高歌伸出左手,在白牙上輕輕一抹,手掌中出現一道口子,冒出數十滴鮮血,手掌肌肉蠕動,封住了傷口,血液不再外流。
伸出白牙,挑了一滴血液,向著北邊一震,血液變成血霧,山風吹過,融入風中,被吹向大湖那邊。
來吧!
大肥豬!我在這里!
高歌可以肯定,大當康兇獸絕對會記起自己的血液味道,他第一次聞到自己體味時,應該就夾雜在自己的血液味道中,如此刻骨銘心的味道,怎么可能會不從記憶中提取出來呢?
過一會,高歌就甩出一滴血液,十幾滴血液甩出,高歌相信,整個山下應該都會布滿自己血液味道了,甚至到大湖這百十里,只要嗅覺靈敏,也一定能聞到。
還能忍住嗎?
令高歌沒想的是,大當康真忍住了,黃金玉石山上下平靜祥和,沒有大當康出沒,普通野獸似乎更加活潑了些。
夜色慢慢降臨,高歌想了想,瞬間傳到黃金玉石山西側,向著西邊跑去,半夜跑出了數千里,找了個山頂,睡了一覺。
第二天一早,又穿回了黃金玉石山頂峰,照例揚出數十滴血液,提醒大當康兇獸,我依然在這里等你。
既然要等待,就不要浪費時間,下午,高歌又傳到了西邊,繼續向西狂奔,既趕了路,又開拓了自己的傳送落點。
高歌等著,看大當康兇獸會在哪一天,潛到山頂,向自己發動攻擊。
第五天。
高歌傳送到山頂,剛站定腳跟,身旁三丈處的地面裂開,閃電般刺出兩條尖銳潔白的獠牙,瞬間到達高歌的面前。
高歌早有準備,白牙一揮,“鐺”擋住了大當康兇獸的突刺,身體受力,越過幾里方圓的山頂,向著西邊山下落去。
手臂巨震,疼痛異常,但高歌心里充滿了歡樂。
我擋住了!
我擋住了大當康兇獸的突刺!
這是一個質的突破,之前,高歌最多能和野獸搏斗,有時還要借助紫金宮避敵、傷敵,但現在,已經能跟一只成年的小型兇獸過招,實在是個巨大的進步。
向著山下摔落的高歌,并沒有發動穿越回到紫金宮,而是回頭看著山上。
那大當康閃電般竄了出來,沿著山體往下跑,撞倒了無數巨木,眨眼間越過五六百丈,追到了正要落在山體上的高歌,獠牙一刺,又到了高歌的門面。